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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容

胡士容(?—1629),字仁常,龙坪人。明朝政治人物,1610年进士。历任长洲知县、大名府教授、国子监助教、吏部郎中、蓟州参议,江西省副使、陕西省副使右参政等。因不拜生祠,不容于阉党,被锦衣卫逮捕,入镇抚司诏狱。崇祯登位(1627年),平反出狱。1629年起任陕西副使,守备临洮县巩昌,驻兰州市,晋升为右参政,驻甘州区张掖市县)。

人物经历

胡士容初任长洲知县,惩治恶霸,修筑娄江石塘。调任嘉定知县,见当地民众苦于粮食转运,报请台使,改用银两折色,节省大量运输费用。此后,历任大名府教授、国子监助教户部郎中大司徒,出任州参政。其时朝廷宦官专权。魏忠贤党羽、左都御史崔呈秀向胡荐其妻弟肖惟中和宋为守备,荐亲信郑冲宇等为中军,胡不从。崔所荐之人贪赃枉法,躲避于崔宅。胡设计逮捕,置之以法。

乃为魏党所恨,迁为江西省副使。赴任时,途经通州区,其随从在馆驿中与魏忠贤的使者随从因争马而发生殴斗。魏使诬陷胡士容多乘驿马、侵盗仓储。崔借端生事,立为要案。魏忠贤矫旨逮捕胡士容,令爪牙北镇抚司许显纯对他严刑拷打,定罪论死,并追“赃银”七千两。蓟州民众为胡士容“退赃”,因魏忠贤惧郡县变起,推迟对胡士容的行刑期。崇祯即位后,崔呈秀、许显纯等相继被诛。胡士容冤案得昭雪。

胡出狱后,于1629年起任陕西省副使,守备临洮县巩昌,驻兰州市,晋升为右参政,驻甘州区张掖市县)。任内曾因受事逾期降三级,后因戍边有功,复级。不久去世。1640年追赠太仆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