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原则
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又称不干涉原则(Non-interference Principle),是由19世纪后半期英国自由主义者约翰·密尔提出的基本原则。该原则旨在划定社会与个人之间的界限,明确合法与非法的行为边界。
原则产生背景
伤害原则的发展源于17世纪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他认为人们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是为了自保。尽管约翰·洛克不同意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但他也认同人们进入社会状态是为了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密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伤害原则,强调人类为了自保可以合法干涉他人行动,尤其是防止对他人的伤害。
密尔观点本质
约翰·密尔的伤害原则并不意味着社会有权随意干涉个人自由。实际上,密尔接受并发展了前代自由主义思想家的消极自由观念,主张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享有广泛的自由。密尔认为,社会不应干涉个人在特定领域的自由,包括思想、信仰、生活方式选择等方面。
参考资料
冒犯原则和伤害原则 -法律知识.律临.2024-11-07
不干涉原则 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治理创新学院.2024-11-07
伤害原则.中国知网.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