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泰
李新泰,男,汉族,1947年5月出生,山东省桓台县人,在职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1966年9月参加工作。
曾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工作经历
1963.08-1966.09,博兴师范学校学习;
1966.09-1973.03,高青县寨子联中教师、桓台县付桥联中主要负责人;
1973.03-1975.08,桓台县教育局教研室工作;
1975.08-1978.03,桓台县委办公室秘书;
1978.03-1980.11,桓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0.11-1983.01,桓台县委常委、县农办主任;
1983.01-1983.09,桓台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3.09-1986.07,中央党校干部研究生班政治专业学习;
1986.07-1987.12,淄博市委宣传部部长;
1987.12-1992.12,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12-1996.03,淄博市委副书记;
1996.03-1997.12,淄博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1997.12-2001.04,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常务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1.04,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正厅级)。
曾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个人著作
《马克思主义学风论》、《新时期党校工作论》、《胡锦涛同志重要论述学习辑要》、《学风建设论纲》、《江泽民党建重要思想研究》等。
人物荣誉
2004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2006年被山东省政府聘为“泰山区学者-党建专业特聘专家”。
学术成果
长期坚持对党的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在繁忙的工作实践中笔耕不辍,近年来尤其致力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研究,取得了丰厚的学术成果。在省及省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30多篇,出版专著5部,主编著作20多部。其中,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论》一书获全国党校系统科研成果一等奖,专著《新时期党校工作论》、《胡锦涛同志重要论述学习辑要》等书获全国党校系统科研成果二等奖,《江泽民党建重要思想研究》获全国党建研究会优秀党建读物奖,专著《学风建设论纲》获山东省社科成果二等奖,主编的《齐鲁文化丛书》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
参考资料
李新泰.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2021-04-20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李新泰同志辞去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山东人大.202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