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崖郡
珠崖郡是古代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划,历经西汉、三国和隋朝的设置与废置。该郡的治所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迁,主要位于今中国海南省的部分地区。西汉时期,珠崖郡的行政中心位于今海南省龙塘镇附近。
历史沿革
西汉置
西元前112年,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等率师平定南越之乱。元封元年,在海南岛设置珠崖郡、儋耳郡。实现了汉代中央直接对海南的统治和管理。珠崖郡治所在瞫都县(今海南海口市遵谭镇)。
珠崖郡属交趾剌史部。管辖都、珠崖(治今海口市)、苟中(治今澄迈县内)、文昌市(治今文昌市)、临振(治今三亚市)、玳瑁(治今海口市)、山南(治今陵水黎族自治县内)等县。
此后,由于驻守海南岛的官吏贪污受贿罪,搜求珍宝,民不堪役,引起反抗斗争连年不断,因而导致封建王朝在琼的设治时置时废。
刘奭初元三年(公元前46)春罢珠崖郡,设置朱卢县,隶属交州合浦郡。
三国置
三国时期,吴赤乌年间(238~251)在雷州半岛设立珠崖郡(治今广东徐闻县),领徐闻、朱卢、珠官3县,属高州市管辖,对海南岛实行“遥领”。
南梁,刘义隆元嘉八年(431)复立珠崖郡,治徐闻,不久又废。以珠官、朱卢属越州。
隋置
大业三年丁卯(607)改崖州为珠崖郡。治义伦县。珠崖郡领义伦(治今海南儋州市西北)、感恩(治今东方市南)、颜卢(治今海口市东)、毗善(治今临高县)、吉安(治今东方市北)五县。
唐武德五年(622)为崖州。天宝(724)复珠崖郡。
乾封元年又为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