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友
方克友,男,汉族,1950年1月28日出生,安徽省肥西县人,大专文化。曾任安徽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
2015年12月1日,违纪被查。
2016年7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27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方克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2017年4月24日,六安市中院一审裁定,本案终止审理。
人物履历
曾任安徽省委巡视组副组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5年12月1日,据安徽省纪委消息: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7日,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市检察院依法对方克友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开除党籍
2016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方克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为掩盖多起违纪事实,与多人串通,编造虚假还款协议和催款、承诺还款手机短信,统一口径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与企业老板筹划、组织成立同乡联谊会并担任会长,每年组织聚餐活动,由联谊会成员企业老板赞助经费。
方克友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原职权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0多万元。
提起公诉
2016年7月27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方克友(副厅级)提起公诉。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方克友在担任安徽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期间,在土地复垦、承揽工程、变更土地规划性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请托人贿赂30万元;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利,收受请托人贿赂113万元,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狱中死亡
2017年4月15日,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在六安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2017年4月25日上午,六安市公安局证实此事。
据六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当天上午,方克友在六安看守所突发脑出血,在120急救车还未到达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用警车将其送至医院实施抢救,但送医后不治。“检察机关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目前,死者家属已在调查结果上签字,并表示无异议。”
一审宣判
2017年4月24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裁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方克友于2017年4月15日死亡。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u003e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