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税
市舶税是中国古代封建政府对海外贸易征收的一种实物税。
发展历史
唐代,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为了加强对贸易的管理,在广州市等主要通商口岸设立了市舶使。到了宋代,市舶司被陆续设立于广州、杭州市、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市、密州(今山东诸城)等地。宋朝政府实施了抽分制度,即对进出口货物按照粗细两色分别抽取一定的份额,然后将这些货物运往首都,以实物的形式征收市舶税。市舶税成为宋王朝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宋中期时,其收入达到约42万缗,而南宋初期,市舶税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超过了10%。
元代规定
元朝政府对进出口货物的抽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最初的规定是对细色(珍贵品)抽取十分之一,对粗色(一般商品)抽取十五分之一。后来这一比例有所提高,细货变为抽取十分之二,粗货为十五分之二。此外,还额外征收了名为“舶税”的税收,税率设定为三十分之一。市舶税在元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同样占据了显著的地位。
参考资料
海外贸易词:市舶、斡脱和官本船,漫谈元 代海洋文化的发展与管理.个人图书馆.2024-10-30
明代广东市舶司征税考略.文史广东.2024-10-30
市舶税是什么.会计网.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