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成立于2013年4月,曾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2021年6月,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更名为甘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关系和机构规格不变。
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为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依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承担国家指定交易项目,省级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交易事项的进场交易服务和集中采购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类进场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进场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现场评标专家的抽取。收集、储存、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五、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采购形式、评标委员会组成等进行合法性复核,核验进场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项目资料是否完整,整理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
六、为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提供平台,接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等各方监督,见证场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建立入场各交易主体的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
七、协助省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建立专家子库并与总库联网运行、统计分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
八、完成省政府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综合处、规划财务处、受理服务处、开标组织处、评审组织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矿权处、医药采购处、产权处、信息中心,派出机构有兰州新区分局。
平台建设
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局建设坚持“规范高效、服务周到”的理念,以“制度+科技”为手段,形成分区布局、物理隔离,集中受理、分段管理,统一监管、全程监控,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独具甘肃特色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成了由候标和询标区、交易服务大厅、行业集中监管区、电子行政监察区、开标区、隔夜封闭评标区和封闭评标区、办公区7个功能区组成的1万平方米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有开评标室32个和高清晰音视频监控系统,配置了多媒体查询机、高清晰投影仪、指纹门禁、通信屏蔽设备、询标系统,每天可进行20个项目的交易,并满足封闭评标、全程监管的要求。
●按照快捷便利,分段管理,独立监督的原则,构建了受理与组织相分离、开标与评标相分离、操作与监督相分离,标书统一代售、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场地统一安排、评标专家统一抽取、保证金统一收退的“三分离六统一”运行机制。
●配备了自主研发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政务平台、交易平台、网络监管平台、评标专家管理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电子行政监察系统、询标系统、多媒体显示系统、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和诚信记录平台为主体的“一网九系统”,建立了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完善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信息体系,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确定甘肃省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政府综合试点省份。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于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获得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国际软博会金奖。
●电子行政监察系统由交易数据统计、量化监督、定性评价三个子系统构成,将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监察范围。交易数据统计子系统以数字化图形图表形式显示,可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各类交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设置定量定性监督警示点160个节点。所有监督警示点以颜色为标注表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并实时发出蜂鸣警告。实现了电子监察对交易过程的全覆盖。
●对外网站专门设立了社会监督通道,内部设置了监督窗口,形成了综合监督、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社会监督、现场见证“五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甘肃省经济建设呈现一片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全体干部职工将进一步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紧迫感、责任感,努力打造独具甘肃特色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名揭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