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惠民
196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2年6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正文
1962.06-1968.03成都军区达县分区战士、报务员;
1968.03-1984.11成都电线厂(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支部副书记、厂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其间:
1983.01—1985.01在西南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4.11-1988.02成都市委工交部副主任;
1988.02-1993.02成都市监察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3.02-1993.09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成都市监察局局长;
1993.09-1993.11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副书记;
1993.11-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4年3月当选为成都市政协副主席。七、八、九、十次成都市党代会代表、市纪委委员,八、九届成都市委委员,十二、十三届成都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