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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威

陈奕威,男,广东潮安人,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25年4月,陈奕威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8年9月,在韩山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学习;

1981年7月,在潮州市总工会庵埠办事处工作;

1985年5月,在潮州市委办公室工作;

1985年7月,任共青团潮州市委副书记;

1988年4月,任共青团汕头市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书记;

1990年12月,任共青团汕头市委副书记;

1993年8月,任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

1994年10月,任潮阳市委副书记 (正处级,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

1999年3月,任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

2000年9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南澳县委书记 (期间:2001年3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三班学习);

2003年3月,任汕头市委常委;

2003年5月,任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2004年10月至2006年6月参加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1月,任汕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8年2月,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4月,任揭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年7月,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2年1月,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年2月,任惠州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年5月,任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期间: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3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年7月,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曾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担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9年1月辞去),第九、十、十一届惠州市委委员,惠州市第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惠州市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2年1月11日下午,在惠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陈奕威当选为惠州市市长。

2016年11月30日,在惠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陈奕威当选为惠州市委书记。

2018年6月4日,惠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会议宣布陈奕威不再担任惠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8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陈奕威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22年6月24日下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奕威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4年7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5年3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奕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自身不廉,管人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奕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奕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5年4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奕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奕威利用担任潮阳市委副书记,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揭阳市市长,惠州市市长,惠州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陈奕威落马!惠州连续三任市长被查.海运仓内参-百家号.2025-03-26

惠州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主任陈奕威).中国经济网.2025-03-26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奕威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头条.2025-04-1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环球网国内.2025-03-26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李贻伟、刘吉等3人为省人大代表.南方Plus-网易.2025-03-26

广东省人社厅原厅长陈奕威被开除党籍!曾任惠州市委书记|常委.南方都市报-网易.2025-03-26

余艳红辞去广东省副省长,陈奕威任省人社厅厅长.澎湃新闻.2024-01-19

陈敏任广东省人社厅厅长.南方都市报-今日头条.2022-06-2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被查.红星新闻-今日头条.2025-03-26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奕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今日头条-南粤清风.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