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母
律母是指法律文书中有通例性质的八个汉字,这八个字分别是“以、准、皆、各、其、及、即、若”。这些字在古代法律文献中被广泛使用,被认为是对法律条文的重要补充。
词源与发展
律母的概念最早由宋代学者范镇提出,他在著作中提到:“律之例有八:以、准、皆、各、其、及、即、若。”清代学者沈曾植在其作品《海日楼札丛》中也提到了这八个字,并将其称为律母。然而,有些人将这八个字解释为旧日官场文牍中的习惯用语,这种理解并不准确。
解释与用途
律母的具体含义在不同的法律文本中可能有所不同。据《困学纪闻》记载,律母的解释如下:“以者,与真犯同;准者,与真犯有间;皆者,不分首从,一等科罪;各者,彼此各同科此罪;其者,变于先意;及者,事情连结;即者,意尽而复明;若者,文虽殊而会上意。”这些字在法律文书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帮助读者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