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威
苏威(542年~623年),字无畏,京兆郡武功县(今陕西省武功县)人。北周至隋朝大臣,西魏度支尚书苏绰之子,大冢宰宇文护之婿。苏威仕隋长达37年,隋文帝时,他是朝中“四贵”之一;隋炀帝时他又跻身“五贵”之列。
苏威最初是京兆郡功曹,后来继承了美阳县公的爵位。他看到宇文护专权,担心受牵连,于是隐居在山寺里。宇文护被杀害后,他长期假托生病不外出。杨坚开始辅政时,由于高颎的推荐,苏威受到重视。他知道杨坚有取代北周的志向,于是逃回家乡。隋朝建立后,苏威被任命为太子少保,兼任纳言、民部尚书。他提议减轻赋税劳役,这个建议被采纳了。之后,他还兼任了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等职位。苏威和高颎一起处理朝政,协助文帝,参与筹划各种政策。
在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苏威与牛弘等人修订隋律,使法律条文简洁明了、疏而不失。隋炀帝时期,他因为被人告发与其他官员结为朋党,任用私人,多次被免职。尽管后来多次复职,但也不断被免官。在隋炀帝的暴政下,苏威不敢直言进谏,而是迎合皇帝的意图。在宇文化及杀死隋炀帝后,苏威曾担任过光禄大夫。后来投降了李密,再后来又归顺了王世充。王世充称帝时,苏威担任太师。但在唐朝平定王世充后,苏威试图拜见秦王李世民和唐高祖李渊,都被拒绝。武德六年(623年),苏威死于长安。
苏威熟悉典章制度,是《开皇律》的主修人。但晚年沉于宦途,被定义为晚节不保,而被历代史家讥讽。
人物生平
北周青云
苏威出身京兆武功(今陕西省武功县)苏氏,世家名门。苏威小时候,就表现出了成熟。他五岁丧父,悲伤如成年人。
北周太祖执政时,苏威继承美阳县公的爵位,任郡功曹。大将军宇文护见到他很是礼遇,把自己的女儿新兴公主嫁给他。但是苏威见宇文护专权跋扈,恐怕灾祸连累自己,逃到深山中,却遭到叔父逼迫,还是不能免于为官。但苏威时常隐居山寺,以读书为乐。苏威在宇文护执政时官拜车骑大将军,等到雄才大略的北周武帝上台,他却再三拒绝出来做官。苏威担心周武帝既然杀了宇文护,对他这个字文护的女婿怕也不会客气。不久,苏威被授为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改封爵位为怀道县公。周宣帝继位,拜授他为开府。
创隋出仕
隋文帝杨坚担任丞相的时候,高颎多次说起苏威很有贤能,隋文帝对苏威的名声早有耳闻,于是召他入府。苏威到相府后,杨坚把他引到内室,与他交谈之后十分高兴。过了一个多月,苏威听说北周禅让议论之后逃归故乡。高熲请求追他回来,杨坚说:“这是不想参与我的大事,姑且让他去吧。”
开皇元年(581年),杨坚接受北周禅位之后,下令征召苏威为太子少保,并追赠他父亲苏绰为邳国公。接着,又让苏威兼领门下省纳言民部尚书的职务,官居宰相之位。苏威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向杨坚奏请减轻百姓的租赋徭役,一切务必从轻,好让久经战乱的老百姓有一段喘息的时间,从而稳定全国局势。杨坚对他的建议悉数采纳,下诏除去一切苛政一次,苏威看到宫中挂帐幔的钩子居然是用白银做的,立即严肃地向杨坚陈述节俭的必要性,杨坚马上下令将宫中一切奢华的布置装饰,全部撤换或毁掉。
四贵重臣
经过几年的努力,隋朝呈现一派盛世之象,这期间,苏威先后出任过刑部尚书、民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要职。他与尚书左仆射高颎一起革新政治,重订各种典章制度,其中影响最大的事情就是主持修订刑律。鉴于北周“刑政苛酷,群心崩溃”的教训,开皇三年(583年),杨坚令高颎、苏威、牛弘等人重新修定刑律。苏威等人参照魏晋、北齐和南梁各朝的旧律,以宽简为原则,汲取其精华,删除某些严刑酷法,经过一年的时间,制定出了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的《刑律》。由于苏威熟悉前代各朝的法律制度,因此,整个《刑律》的体例、章节、条文,几乎都出自于他之手。所以说,《刑律》的制定与颁布,苏威的贡献最大。开皇九年(589年),苏威官拜尚书右仆射,正式升任宰相。
这年,苏威因母亲亡故而离职,守孝期间他因悲伤骨瘦如柴。隋文帝告谕苏威说:“你品德高于常人,感情特别深厚,孝顺之道,就如同屈尊下从一般。必须抑制悲哀,为国家爱惜自己。我对于你来说,是君主,也等同于父亲,你应当按照我的旨意,依礼保全自己。”不久,隋文帝下令重新启用苏威主事,他坚持推辞,隋文帝下诏安慰不许推辞。开皇十年(590年),隋文帝巡幸并州,下令他与高熲一起留守京城总理诸事。不久又把苏威召到隋文帝的行辕所在,让他处理民间诉讼。苏威上奏请求设置五百个家乡正,并建议废除郡制,虽然与李德林因此发生争执,但是得到了高熲的支持,他的建议皆被隋文帝所采纳[11]。
朋党致祸
隋初的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好的法律,那时候定音乐被看成和制定法律以及礼仪制度同等重要的大事,苏威的儿子苏夔参与了编排庙堂音乐。当时分裂已久,过去南北各朝都有自己的颂歌祭曲,隋朝音乐究竟应该继承哪家,参加编乐的人各有主张,有人赞成融人西域胡音,也有人坚持中原古调。苏威儿子苏夔一派主张变通,国子监博士何妥-派提倡守成,争论结果支持苏夔的人占了上风。何妥是教授四十余年的宿儒,没想到编乐这样的大事却理论不过年纪轻轻的苏夔,何妥以为那么多人支持苏夔,无非是为了讨好宰相苏威。何博士恼羞成怒,在隋文帝面前告了苏家父子一状,说苏威在朝廷拉帮结派,且以不正当手段为堂兄谋官。隋文帝派人去查,一下子牵连了上百的名人。苏威本人被革了职,文帝让他在家闭门思过。
但隋文帝其实心里明白,苏威并没有大过,只过了一年又给他官复原职,并且称赞他品行端正为官清廉,说他的毛病主要出在固执已见,自以为是,凡事都爱争个明白。不同意见的争论原本是件好事,不肯轻易放弃自己的观点也是读书人应该有的品质,苏威既然遭到皇帝的指责,日后也就逐渐磨去了棱角。仁寿年间,隋文帝常去仁寿宫休假,朝廷的日常公事全由苏威处置,那时苏威已经没有了壮年时的热情,凡事得过且过,很少发表意见。
炀帝五贵
隋炀帝杨广即位后,苏威由原来的大将军晋封为上大将军。隋炀帝要征收徭役,修筑长城,他出面劝阻,认为新君即位,应首先稳定局势,不宜加重徭役赋税,以免引起混乱。隋炀帝听了他的劝谏,暂时停止了修筑长城的举动。然而随着皇位的巩固,他再也听不进任何反对意见了。高颎等人因看不惯他的所作所为,时常流露出不满情绪。隋炀帝干脆下旨将他们杀掉,苏威也跟着受到牵连,被罢免了官职。
大约一年后,苏威又被隋炀帝征召回朝,主持朝政,官拜太常卿、左光禄大夫、纳言等。苏威看到隋炀帝荒淫无度,滥杀无辜,害怕祸及自身,只得唯唯诺诺,随波逐流,小心从事,再也不敢在君王面前据理力争了。这反倒符合隋炀帝的心意,于是给他加官晋爵,委以重任。他与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裴矩、御史大夫裴蕴、内史侍郎虞世基四人共掌朝政。当时人们称他们为“五贵”。苏威又跟随隋炀帝几次下辽东远征高丽,虽然没建立什么功业,却在不断升官晋爵,先后做过左卫大将军、右位大将军、光禄大夫。辅助爵位先是宁陵侯,后又进为房公。苏威也知道这样的官做得没有什么滋味,想告老还乡,但是被拒绝了。
隋末免官
大业九年(613年),炀帝第二次远征高丽,杨玄感、李密等人乘机在黎阳(今河南浚县)起兵反。起义的消息很快传到高丽前线,正在前线的隋炀帝惊恐不安,非常害怕,急忙把苏威召人帐中,问他:“杨玄感聪明能干,他会形成气候,给我大隋形成祸患吗?”苏威看到隋炀帝害怕的样子,急忙为隋炀帝宽心:“所谓聪明,是指能辨明是非,审视成败。杨玄感目光短浅,才识有限,算不得是聪明人,成不了大气候,不必为此焦虑。”接着,他又乘机委婉地劝谏隋炀帝:“如果不及时改弦更张,采取有效措施,将来肯定要出大乱。”意指隋炀帝横征暴敛,才导致百姓生乱,劝其悬崖勒马,革新朝政。可隋炀帝根本不理睬他的话,急忙回师平叛,苏威也跟着到了涿郡(今北京西南一带)。
当时已经天下大乱,隋朝江山岌岌可危。苏威心里很担忧,他虽知道炀帝已经不可救药,也不敢犯颜谏上,就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混天度日。而隋炀帝身旁的几位宠臣如裴蕴、宇文述等人早就对苏威看不顺眼了,就乘机要一个叫张行本的人参了苏威一本。说他当年在高阳(今河北高阳县)为朝廷挑选人才时私受贿赂,滥授官位,出使突厥时又畏怯害怕,有损国威。于是苏威再一次被削职为民。
坎坷晚年
武德元年(618年),宇文化及在江都发动兵变,绞死了隋炀帝。苏威此时正在江都,宇文化及命他做光禄大夫。宇文化及被瓦岗军打败后,苏威又依附李密。李密被王世充击破后,他又到东都洛阳再次做了上柱国、公王世充称帝后,他又充当了太师。当唐军攻下洛阳时,他又请求李世民召见。李世民不耻他的为人,对他非常反感,就派人给他回话说:“阁下身为朝的宰相,朝政危难却不能尽力拯救,造成天下大乱,生灵涂炭,君王被杀国家灭亡。而你居然又丧失气节,先后拜倒在李密、王世充的脚下。你现在既然年老多病,也就不必经受劳累让我召见了。”李世民回到长安后,他又跟着追到了长安,在门外请求接见,也被李世民无情地拒绝。他只得回到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直到623年时去世,享年82岁。
人物成就
提出迁都
唐代长安城,是在隋朝大兴城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大兴城的兴建,由尚书左仆射高颖担任总监,太子左庶子字文恺担任营新都副监,但最先建议迁都的却是苏威。
拟定《开皇律》
开皇元年(581年)九月,文帝命高熲、郑译等修订律令,十月颂行。由于时间仓促,考虑不周,新律尚不够完善。开皇三年,隋文帝命苏威、牛弘等重新修订律令,共计12卷500条,自此“刑纲简要,疏而不失”。因此《开皇律》始于高颎、郑译,成于苏威、牛弘,史家说隋代“律令格式,多威所定”。
轻典减赋
隋文帝时赋役减轻,与苏威力谏有关。苏威奏减赋役,其方案最初是由其父苏绰的思想发展形成的,上奏后得到文帝的批准与重视。
抑制兼并
开皇三年,针对豪强兼并现象,苏威提议“以为户口滋多,民田不,欲减功臣之地以给民”,但遭到山东士族、大司徒王谊的反对。隋文帝否定了苏威的建议。
察吏求贤
苏威长期担任宰相,又曾兼吏部尚书,负责考核官吏事宜。苏威考核官吏注意德行兼备,还注意既要有学业,又要习世务。
家庭关系
人物作品
苏威是《开皇律》的主修人。苏威不仅参加了开皇元年的修律工作,而且,作为开皇三年隋律的首席删定者,对《开皇律》的修订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以及经此后《开皇律》被唐宋历代封建法典所沿袭这种影响。开皇三年苏威删定律典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减省刑名,大量削减律典条文;废除酷法,降从轻典;规范完善律典编撰体例。律典充分体现出用法唯简,刑罚从轻的立法精神,《开皇律》不仅成就了中国中古时期的一代盛典,而且对此后,乃至东亚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中古法典修定均有先河垂则之效。
人物争议
苏威在耋耄之年请见于秦王李世民,世民唾其曰:“公隋室宰相,危不能扶,使君弑国丧,见李密、王世充皆拜伏舞蹈,今既老病,无劳相见。”由此苏威的地位则被定为晚节不保,而见讥于历代史家。《资治通鉴》的注家指责苏威“至于末节,辗转于宇文化及、李密、王世充之朝,何其可鄙也!”。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则斥之“柔以丧节……不自知也,不自愧也”。现代史学家也多诟于苏威的晚节,吕思勉认为“苏威在旧臣中,已为气节者”。台湾史家惜秋评论道“大有令人生老而不死之感”。
上海大学文学院刘德彩(《试论“伪儒”苏威》作者)对苏威晚节问题的评价也倾向于否定。他认为考察苏威所处的历史时代,追求儒家宣扬的至高品德是历代文人的追求,苏威也不例外,甚至对德行的要求更加严格。如一年,他的母亲去世,威要求丁忧去职,柴毁骨立。上敕威曰:“公德行高人,情寄殊重,大孝之道,盖同俯就。必须抑割,为国惜身。朕之于公,为君为父,宜依朕旨,以礼自存。”后在文帝的强制要求下才夺情领事。如此注重孝道与君臣之道的人,却在晚节上丧失名节是绝不会被后世的儒家史家所体谅的。
但是,《汉唐人物述评》作者赵文润认为,评价苏威,就应该拨开笼罩在他“晚节”问题上的迷雾,不以忠君观念为标准,客观地、实事求是地探讨苏威。他治隋有功,降唐无过,历史地位是应该给予肯定的。
轶闻典故
苏威有一个堂妹,嫁给了元氏家族的元雄。元雄一家以前曾和突发生过冲突,使突厥在侵扰中遭受了不少的损失。突厥派使者到北周,声称只要将元雄一家送到突厥为人质就愿意臣服北周,北周当权者同意了这一要求。苏威知道后,对别人说:“蛮夷之人只是贪图利益,可以用钱财贿赂他们,让他们改变主意。”当即出售了自己的田产房屋,准备倾家荡产赎回元雄一家。此举一时被传为美谈,人人都称赞他的义举。
隋炀帝平定杨玄感叛乱后,命苏威前往关中安抚百姓,并让他的孙子苏怀给他当副手。恰巧,苏威的儿子苏夔此前已到关中出任简黜大使,这样祖孙三人共同坐镇关中,在朝臣中传为美谈。
人物评价
苏威“朝夕孜孜,志存远大。”(隋文帝杨坚评)
“公隋室宰相,危不能扶,使君弑国夜。”(唐太宗李世民评)
苏威熟悉典章制度,处事稳重,节俭善于谏。在人格修养方面,是孝子,有德,但苏威无大气,爱惜生命,尤其晚年沉于宦途,丧失了一身傲骨,也丢失了其父苏绰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试论“伪儒”苏威》作者上海大学文学院刘德彩评)
苏威在德行上坚持孝道,但是却温顺丧失了气节;才能上他通晓典章制度,熟悉经典,参加到隋初各项重大改革的讨论中;虽然人性中有缺陷,但苏威仍是隋朝的杰出政治家。(《试论“伪儒”苏威》作者上海大学文学院刘德彩评)
隋代律家苏威长期担任大理卿和刑部尚书等高级司法官的职务,在其执法过程中,能坚持秉公执法,甚至阻止隋文帝的法外用刑和任意杀人。《隋书·苏威传》记载:“上尝怒一人,将杀之,威入阁进谏,不纳。上怒甚,将自出斩之,威当(挡)上前不去。上避之(绕开苏威)而出,威又遮止,上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谢曰:‘公能若是,吾无忧矣。’”(《检察日报》评)
参考资料
苏威.中国大百科全书.2024-10-08
弘扬中华法系之律家精神.今日头条.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