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力
确定力是行政法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行政行为在成立后,未经法定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的状态。这一概念包含了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的两个层面。
形式确定力
形式确定力,也称作不可争力,指行政行为做出后,在一定的维权期限内,如果相对人未行使复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则其权利将被视为放弃,即失去了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机会。
实质确定力
实质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强调的是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当行政行为经过一定时间生效后,除非通过法定程序,否则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相对人都无权对其予以撤销或变更。对于行政机关而言,这意味着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而对于行政相对人,则意味着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请求变更。
参考资料
行政行为确定力是什么意思,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华律网.2024-11-08
什么是行政处罚决定的确定力?.中国人大网.2024-11-08
确定力和公定力的区别 -法律知识.律临.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