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县
费城县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的一个县,东南隔特拉华河与新泽西州为邻。面积369平方公里。县治费城(费城,自1854年起已无分区,县市同界。1952年起已无县政府,但该州适用于县的法律仍然有效)。
成立于1682年11月,是本州岛最早的三个县之一(另外两个为切斯特县和巴克斯县)。县名来自小亚细亚半岛的山梅花属,意思是“兄弟之爱”。
它是宾夕法尼亚州人口最多的县,也是全国人口第24多的县。截至2020年人口普查,费城县有1,603,797人。
费城县是与切斯特县和巴克斯县一起由威廉·佩恩于 1682年11月创建的三个原始县之一。自1854年以来,该县一直与费城共同扩张,费城也是其县城。费城县是费城-卡姆登-威尔明顿 联合统计区(PA- NJ - DE - MD,也称为特拉华河谷)的核心县,位于特拉华河下游和斯库尔基尔河沿岸,在东北地区大都市。费城县是特拉华州河谷的经济和文化支柱。
历史沿革
Lenape的美国原住民部落是成为费城县的地区的第一批已知居民。第一批欧洲定居者是瑞典人和芬兰人,他们于1638年抵达。荷兰于1655年占领了该地区,但在1674年失去了对这里的控制(被英国占领)。威廉佩恩于1681年从英格兰的查理二世那里获得了宾夕法尼亚的宪章,并于1682年11月将其划分宾夕法尼亚分为3个县。同年,费城被规划成为宾夕法尼亚的县城和首府。
成立时,费城县主要包括特拉华河以西、斯库尔基尔河向南、与巴克斯县接壤的北部地区;西部边界未确定。两个县将由费城县1752年成立的伯克斯县(切斯特县、兰开斯特县和费城县的部分地区)和1784年成立的蒙哥马利县组成。从这些分离以及其他边界变化中,创建了现在的县界。
按照宾夕法尼亚州的计划,费城仅包括位于南街和藤街以及特拉华河和斯库尔基尔河之间的当今城市的一部分。其他定居点建在城市边界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分别成立并拥有独立的政府。
这些定居点中有几个紧邻费城,例如南部的南华克和莫亚门辛,北部的北部自由区、肯辛顿、春园和宾夕法尼亚区,以及西部的西费城和布洛克利——它们结合在一起与费城实际上形成了一个连续的城市区域,整个城市群在国外简称为费城。
除此之外,全县还有许多其他偏远的乡镇、村庄和居民点。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口从费城向外扩张,那些离费城较近的人被吸收到费城。
在此期间,费城市政府和费城县政府分别行动。到19世纪中叶,需要更加结构化的政府官僚机构。1854年2月2日的一项改革宪章将费城镇县的所有自治市镇、乡镇和地区定义为费城市内,从而废除了费城县自成立以来由城市、自治市镇和乡镇组成的拼凑而成。这有可能是美国最早的县市合一改革。
市县合并是殖民地式政府无法适应不断发展的城市对新公共服务(例如更好的街道、警察、交通、卫生和学校)的需求的结果。
新整合的区之间具有明显的特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合并,这些特征通常被整合到费城市中。现在,这些旧区的名称中有一些作为城市街区的名称而保留下来,其边界大致与历史边界相吻合。
1951年,一项名为《地方自治宪章》的新法律完全合并了市和县办事处。这份新章程为该市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结构,并概述了仍在使用的“强市长”政府形式。
县办公室于1952年与市政府合并,实际上取消了县政府。尽管根据未合并的宾夕法尼亚州法规和费城法典和宪章,该县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政府结构,但费城县仍然是宾夕法尼亚联邦内的一个实体。因此,它受联邦有关县的规定和法律的约束。例外情况包括费城地方自治宪章、1854年联合法案和随后的立法中规定的限制。该县还是联邦中唯一的一等县,这意味着在上次人口普查时它的人口达到或超过150万。
多年来,费城在种族和民族上变得多样化,而且这个过程还在继续。自1990年(移民开始增加的那一年)以来,成千上万来自拉丁美洲、亚洲和欧洲的移民抵达该县。目前,这座城市拥有一些美国最大的爱尔兰人、意大利人、德国人、波兰人、波多黎各人、韩国人、京族、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牙买加人、中国人、阿拉伯人、泰国人和柬埔寨人的人口。该县是北美第四大非洲裔美国人聚集地,其中包括大量的利比里亚人、尼日利亚人和苏丹人。城市的东北部,更重要的是费城郊区,居住着大量的印度裔美国人和墨西哥人。
自然地理
费城县的最低点位于费城西南部的米夫林堡附近,海拔10英尺,位于特拉华河和斯库尔基尔河的交汇处。最高点在栗山,海拔432 英尺,靠近常青广场,就在常青大道的北面和西面。费城县是宾夕法尼亚州土地面积第二小的县,仅次于蒙图尔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