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49年7月。作为以农牧民为基础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始终承担着组织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的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农牧民的桥梁和纽带。到2010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已形成遍布全区、联结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
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49年7月,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由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实体经济和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三类主体构成,是自下而上联合、自上而下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全系统共有三级联合社机构107个(其中: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3个),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14805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003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39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6412个);全系统主管、领办的行业(专业)协会762个。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共有9个处室(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处、合作指导处、监事会办公室、流通网络建设处、人事教育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8家直属企业(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牧王畜产品Inc.、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汇特投资公司、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力和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属事业单位(内蒙古经贸学校)。
主要职责
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农村牧区商品流通经营业务,具体实施农牧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等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组织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区域合作经济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品、防灾救灾等商品储备供应任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行使本级联合社社有资产股东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发展规模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改革转制步伐。全系统通过改组改造基层社,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商品生产基地、加强市场建设等方式,以利益和服务为纽带,以助农增收为己任,理顺组织体制,完善经营机制,各项为农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和农牧民的好评。到2010年底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已形成遍布全区、联结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
截止2010年末,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有自治区级联合社1个、盟市级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联合社1个、旗县级联合社90个、基层供销合作社541个。全系统职工总数19254人,资产总额达到56.38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22.53亿元。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直属系统现有7个直属企业,1所全日制重点中专学校,直属系统员工总数394人。
2010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321.93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商品销售收入171.19亿元,同比增长21.24%,商品购进总额150.74亿元,同比增长10.03%;实现利润总额2.11亿元,同比增长51.88%;上缴国家税费总额1.23亿元,同比增长8.85%;社会贡献总额4.5亿元,同比增长50.5%;所有者权益达到22.53亿元,同比增长90.13%;资产总额达到56.38亿元,同比增长37.45%。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经营管理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由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和农村牧区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三类主体构成,各自具有不同的组织性质和职能任务,通过产权联结、业务合作和行业管理,构成比较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为农牧服务产业体系。旗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行业组织领导机关,受地方党委政府的委托,承担组织发展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农村牧区现代商品流通、参与推进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以及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管理职能和社有资产股东代表职能。联合社机关是当地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纳入事业编制,所需经费实行地方财政全额预算;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身份对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联合社机关不直接参与企业和其他实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活动,以社有资产出资人身份通过全资、控股、参股、指导联合与合作等形式管理社有企业。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出资兴办的实体经济;是供销合作社完成政府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组织农牧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聚集系统力量、发挥联合优势、提高竞争力、增强服务功能的重要依托;其采取的组织形式是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独立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农村牧区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乡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农畜产品专业协会等四种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直接与农牧民通过入股、入社、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形式建立起来的紧密型的基层供销合作经济实体,是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和为农牧服务的基本环节,其主要经济制度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经济发展处
合作指导处
监事会办公室
流通网络建设处(改革办)
人事教育处
财务处
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内蒙古牧王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泰源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汇特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润创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铉力和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供销合作设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合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社团组织
内蒙古畜产品流通协会
内蒙古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内蒙古边销茶协会
内蒙古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内蒙古农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内蒙古蜂业协会
内蒙古烟花爆竹流通协会
参考资料
内蒙古供销合作社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2
内设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2
直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