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
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决赛阶段)于2012年10月6日至14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举办,这是张家港市连续第四次主办此类高水平赛事。
竞赛项目
此次锦标赛设置了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等七个竞赛项目。
参加单位
参赛单位限定为中国乒协注册且具备全运会参赛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及行业体协。
参加办法
(一)报名限制
每个参赛单位可派遣领队一名、男女队教练各一名,以及男女运动员各五名。
(二)特殊选手
在第30届奥运会或第51届世乒赛中获得金牌、银牌或铜牌的选手,以及在2012年9月国际乒联公布的全球顶尖选手排行榜上位列前十六位的选手,均可代表其原单位参赛,且不受原单位报名限额的影响。
(三)技术要求
每支报名队伍至少包含一名直拍快攻型打法的男性运动员和女性运动员(直拍快攻包括使用正胶、生胶、反胶和长胶,男性削球手也可视为直拍快攻型)。
(四)团队规模
男、女团体最多可各自申报五名运动员。
(五)双打组合
在规定的报名人数范围内,参赛单位可自由选择队员组成双打组合参与比赛。
(六)健康保障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比赛强度,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形式
男、女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斯林杯的比赛方式进行。
(二)团体赛流程
团体赛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根据2011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各队最高团体名次进行抽签。第二阶段则由小组第一名和第二名,以及第三名和第四名分别进行淘汰赛,并通过附加赛的方式决定最终名次。
(三)全运会资格
在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获得男、女团体前三名的队伍,将直接获得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团体赛决赛阶段的资格。
(四)单项赛规则
五个单项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加预选赛的形式。男、女单打正选比赛采用七局四胜制,而双打项目除了半决赛和决赛采用七局四胜制外,其他轮次均为五局三胜制。
(五)全运会种子选手
第十二届全运会双打项目的种子选手将根据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双打项目的成绩来确定。
(六)规则标准
比赛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修订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七)用球规格
比赛中使用的乒乓球必须是中国乒协批准的三星白色乒乓球。
(八)器材检验
比赛期间会对参赛选手的球拍进行检测。
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团体赛均录取前六名,各单项比赛录取前五名(第三名和第五名并列),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参赛单位需在中国乒协官网下载全国乒乓球比赛报名表格,并在2012年9月10日前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指定的电子邮箱。若逾期提交报名申请,则需额外支付200元人民币作为手续费。
(二)报到安排
具体的报到时间及地点将在后续发布的补充通知中详细说明。
裁判员
(一)裁判团构成
裁判长一人、副裁判长四人、裁判长助理两人,均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指派。此外,上海、浙江两地可推荐两名国家级及以上级别的裁判员,北京、山东、天津、安徽等地可推荐一名国家级及以上级别的裁判员,参与大会的裁判工作。所有相关费用由大会承担。其他参赛单位可推荐一名国家级裁判员,其食宿费及酬劳由承办方提供,其他费用则由派出单位负责。如果裁判员数量不足,将由承办方另行委派。
(二)裁判员报送
各参赛单位选定的裁判员名单应在2012年9月10日前向承办方报告。逾期未报的,赛区有权拒绝接待。
(三)报到要求
裁判长应于2012年10月4日到达,裁判员应于2012年10月5日报到。报到时,裁判员必须携带相应的裁判等级证明、证书以及由中国乒协统一提供的裁判服装。对于不符合等级要求或未能按期报到的裁判员,承办方有权拒绝接待,相关费用自理。
参考资料
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在苏州落幕.体育总局.2024-08-15
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2024-08-15
2012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曹臻荣膺双冠王.体育总局.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