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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

津贴按管理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从制度或法规层面统一制定的津贴。二是企业自主规定的津贴。按照功能的不同划分,可以划分为岗位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和生活保障性津贴五大类。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行税。2015年7月,下发的《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以北京为例,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津贴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生活水平,鼓励职工从事艰苦的工作,到边远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定义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艰苦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报酬,津贴与补贴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不同的是,补贴是对日常生活费用开支的补助,侧重于生活性,而津贴是对额外和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侧重于生产性。

主要分类

津贴按管理层次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从制度或法规层面统一制定的津贴。二是企业自主规定的津贴。按照功能的不同划分,可以划分为岗位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和生活保障性津贴五大类。

岗位性津贴

岗位性津贴是指组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有着特殊劳动条件的岗位上劳动产生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如高温作业津贴、冷库低温津贴、中夜班津贴、高空作业津贴、井下作业津贴、出差外勤津贴、班(组)长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水上作业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等。

技术性津贴

技术性津贴是指组织为了激励职工达到某项技术等级或取得某项技术成果而建立的津贴,如技术工人津贴、技术职务津贴、技术等级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年功性津贴

年功性津贴是指组织为了进一步鼓励职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而建立的津贴,如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教师岗位)、护龄津贴(护士岗位)。此类津贴与司龄工资作用重复,所以组织中的司龄工资和年功性津贴通常是择其一使用。

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组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地点工作而产生的额外的生活费用支出或长期背井离乡的情感而建立的津贴,如外派津贴、边远地区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

生活保障性津贴

生活保障性津贴是指组织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部分生活费用而建立的津贴,如服装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房租津贴、交通津贴、过节津贴、书报津贴、卫生津贴等。

津贴管理

津贴制度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党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通知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制度内容包括津贴补贴项目名称、适用范围、确定程序、发放标准、监督办法等。

津贴设置

企业应结合实际不断优化调整津贴补贴设置,除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必须设置的项目外,减少一般性津贴补贴设置,鼓励在技术技能和一线艰苦岗位设置科技专项津贴、技能津贴、高温津贴等津贴补贴。

津贴水平

企业应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水平,国家对津贴补贴项目水平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确定项目水平;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根据项目的功能,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同类项目市场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并结合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企业承受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津贴发放

企业津贴补贴统一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不得以代金券或按人按标准报销等形式在工资总额外变相设置或发放。

发放方式

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津贴作用

津贴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生活水平,鼓励职工从事艰苦的工作,到边远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政策

高温津贴

2015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以北京为例,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夜班津贴

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并未出台过任何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了相应的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些省市如上海、江苏、山东、福建等地,执行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标准。以上海为例,中班(22 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 2.20 元;夜班(24 点以后下班的)津贴标准为 3.40 元;夜间(夜间连续工作 12 小时的)津贴标准为 4.40 元;5 点以前上班的早餐补助费为 0.80 元;常日班职工在夜间值班到 22 时以后的,发给夜餐费 2.20 元,通宵值班可发给 3.40 元。部分省市根据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了夜班津贴标准。天津市人民政府2008年出台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中班津贴和夜班津贴,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中班津贴按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计发,夜班津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计发,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给女职工发放的生育期间的工资,即产假工资。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这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了。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的多少与劳动者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直接相关。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已出台了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建立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多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

参考资料

津贴、补贴有哪些?关乎你的钱袋子!.中国中央人民政府.2024-06-13

你应该拿多少津贴?《规定》解读来了.中国工商出版社市场监管.2024-06-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