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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攀

吴志攀,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西昌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正局级)。

个人简历

1978-198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学士

1982-198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硕士学位

1985-198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博士学位,并在香港树仁大学进修和讲学

1988-1991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讲师

1991-1992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2-1995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教研室副主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1995-199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副主任、教授

1996-199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作为美国艾森豪威尔基金会学者在美国访学)

1999-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

2001.09-2002.01,北京大学校长助理

2002.01-2003.12,北京大学副校长

2003.12-2004.12,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2004.12-2005.11,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校长、法律总顾问

2005.11-2010.01,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校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法律总顾问

2010.01至今,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法律总顾问。

2008年11月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

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

工作经历

2008年12月19日至21日,吴志攀参加了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经济的机遇与挑战论坛暨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成立暨北京大学PE首届年会。

职务任免

2013年9月10日,教育部教任[2013]57号文通知:任命吴志攀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

2013年11月23日,在北京大学校友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被选为北京大学校友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

2017年7月24日,经与中共北京市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吴志攀同志的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常委职务。

2017年7月24日,教育部研究决定:免去吴志攀的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职务。

研究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

获奖情况

1995年获得全国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1999年获北京市“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章。

主要著作

《金融法概论》(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年)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广州出版社(2000年)

《金融法典型案例分析》金融出版社(2000年)

《资本市场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上市公司法律问题》中国石油出版社(2000年)

《商业银行法教程》和《中国人民银行法教程》金融出版社(1995年)

《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

《商业银行法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 《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

负责组织《金融法苑》杂志编辑出版工作(1998年至今)

负责组织《金融法制》丛书编辑出版工作(2001年至今)

《金融法的“四色定理”》2003年,法律出版社

参考资料

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致辞-搜狐财经.搜狐财经.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