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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商标的起源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天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在信息时代,伴随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全球品牌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已经不局限于传统领域,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品牌商标保护受到越来越大的关注。

如何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受到应有的重视,表达,标识与保护,对全球互联网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互联网需要一个标示品牌商标的标识,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获得应有的保护与应该,彰显品牌商标的价值与权益,引导消费者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品牌商标辨认商品与服务,阻止网上品牌商标遇侵权,仿冒诈骗等不正当竞争者推销低劣或不同的商品与服务,保护消费者、用户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随着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推出,一个全球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一个商标与域名有效结合,具明显的,强烈的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识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商标”,正式纳入全球互联网域名体系,面向全球开放申请、注册与使用。

注册规则

1.商标域名注册,根据国际惯例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在此前提下为体现公平原则,优先受理权益所有人的注册申请。

2.受理机构:通过“.商标”授权的注册服务机构办理。

3.实名注册:个人提交身份证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文件:商标权利证明文件;商标获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相关条约法规的具体规定、其他认定该商标具有合法权益的法院裁决或者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裁决。

5.商标新注册和续费可选择的年限为1-10年。

6.注册费用及注册词构成,详见商标管理机构官方网站“注册管理机构。商标”或通过得到得到商标管理机构资质认证的各地区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7.注册词长度:1-63个ASCII字符;一个拉丁文字母,数字,破折号,对应一个字符。

运营资质

2015年1月8日,“.商标”域名管理机构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批复,获准在中国境内运营“.商标”顶级域。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有关规定,获得“.商标”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正式批文标志着“.商标”顶级域名已正式纳入中国域名管理体系。这也意味着使用“.商标”域名的境内网站用户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网站备案。

“.商标”申请人资格限制为持有商标权利证明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域名注册词申请需依据商标注册信息上相同或相关联的文字,字母,数字词或其组合进行命名。商标权利证明文件的核发方须为国家/地区/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获得保护的成员国(下称国家/地区/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指定成员国)。

商标的作用

“.商标”致力于推动全球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与网下商标名称相同或相关连的文字,字母,数字词,使网下商标在网上得以延伸,注册,使用与推广。

“.商标”是在全球互联网上具商标权与域名权并行的,带有知识产权特性的网络品牌标志,具权利性、可信性、标识性、防御性、排他性、资源性、安全性与公信力

商标的权利性

“.商标”仅面向持有商标权利证明的个人、企业或组织申请注册,确保每一个“.商标”持册人对应一个真实的商标产权权利人,“.商标”的权利变更是跟随网下商标变更而变化,当网下商标权利失效时,“.商标”的权利也随之失效。

商标的可信性

“.商标”持有人的网下商标信息可在商标注册、受理国/地区/区域性经济组织/马德里指定成员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在“.商标”注册管理局官网上查询,有效保证“.商标”持有人身份的真实性,拥有“.商标”后使注册人在网上得以建立特定商标名称与特定网络内容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与用户能够在网上搜索及接受到准确的来源信息。同时有效保证“.商标”注册人在网上所提供产品与服务信息的可信度。

商标的标识性

“.商标”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网上提供给用户,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品牌标识、商标名称在互联网上进行识别,搜索商品与服务信息,是商标持有人在全球互联网上具明确,强烈的网络品牌商标标识。

根据注册规则,“.商标”必须指向与注册内容相关的网页或信息,可以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

商标的防御性

“.商标”将网下的品牌商标延伸扩展至全球互联网上广泛使用与推广,对网下已有商标起到有效的防御与保护作用,作为商标有效的使用证明,减少网下商标争议,作为商标维权的有力证据,达到有效阻止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遭遇抢注、盗用,侵权,仿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声誉受损,经济损失或因维权争议付出的诉讼成本。

商标的唯一性

互联网上不受网下商标在注册与使用时有地域性,国别性、行业性的限制,互联网遵循一个域名对应一个IP地址的注册原则,“.商标”一旦取得,持有人将成为全球互联网络上唯一拥有此“.商标”名称的注册人,其他任何人无法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其唯一性不因地域与空间的改变而改变,享有全球互联网上独立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的排他性

基于互联网特性,一个IP地址对应一个域名,同名,不同类别的网下商标所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不再可以同时拥有名称一致的“.商标”,此外“.商标”的注册方式,遵循互联网域名惯常采用的注册方式,即采取先到先得的注册方式,综上因素拥有网下商标并不意味一定能成功注册网上“.商标”。

商标的资源性

“.商标”是互联网上具品牌商标标识性的地址资源,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互联网上重要的无形资产

商标的安全性

“.商标”注册规则严格遵循国际互联网地址与数字资源分配机构(ICANN)对通用顶级域名的各项技术要求,确保域名正常解释与运行。

商标的公信力

“.商标”注册规则严格遵循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有关对国际通用互联网号码分配局规则要求,域名注册管理局自身也设置了严格的注册要求,针对“.商标”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争议,由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依据相应争议解决政策进行解决。

商标的价值

1、品牌保护

“.商标”称为网上的商标,是全球互联网上的重要地址资源,是网下商标持有人在网上的重要标志或符号,是商标域名持有人与用户、消费者在网上的纽带。

网下商标所有人通过长期的运营与传播,在商标上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度与品牌知名度,一但被他人抢注、盗用本属于自己网上商标名称的“.商标”,将导致品牌商标资源在全球互联网上流失,不仅让商标所有人的正当利益损失,还将损坏品牌商标的形象,造成市场上用户、消费者对商标使用的混淆与品牌认识的错乱,降低品牌商标的信任度与忠诚度,同时或因维权争议而付出诉讼成本。

注册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域名将有效保护网下品牌商标得以在全球互联网上延续使用,同时借助互联网络的优势提高自身品牌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提升商品与服务的品质。让品牌商标在网上网下得到全方位一致性与全面性的保护与使用,扩大品牌商标的价值。

2、品牌推广

商标的价值是在使用中形成的,在互联网信息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与众多国际新通用顶级域名的推出,网上与网下联动同步的品牌宣传与使用变得更容易、更多样化、有更丰富的表现。

使用互联网,先从域名开始,域名是互联网的基础,“.商标”是互联网上的通用标识,选择用自己品牌商标名称的域名链接到网上将是非常重要的。让客户与消费者记起商标名称,就能通过输入“商标名。商标”域名,在网上找到品牌商标对应的商品与服务信息。

3、增加曝光率

“.商标”确保域名持有人信息真实可靠、从而保证网站可信度,一定程度上保证用户体验,因此容易被全球互联网搜索引擎优先收录,有效将品牌商标曝光率转化成实际推广的价值。

4、全球中文社区推广

联合国宽带委员会的报告预测,如果中文上网用户保持2014~2015年的增长趋势,中文将很快超越英文成为全球网络用户使用的主要语言。

众多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注册了具中文名称的商标作为开拓全球中文社区的品牌名称,一个易记、易用,可信的,具有显著的、强烈的中文品牌标志的“.商标”,是全球各国商标持有人在中文互联网络社区上保护、建立与推广全球品牌商标形象,拓展商品与服务的有效途经之一。

5、节省费用与时间

在网下,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可以存在着同一名称的商标,商标要在全球不同国家、地区与类别做到的注册与保护,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时间与费用。

在随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商标”的推出,只需支付费用与时间,就可以在全球互联网上拥有一个的品牌商标名称的域名,让品牌商标快速达到在全球互联网上的注册与使用,保护自身重要的无形资产,同时是超值的、性价比高的全球品牌推广,品牌提升的最佳方法。让品牌商标覆盖网下影响不到的国家与地区。实现更高品牌价值与影响力。

商标申请

受理机构及其资格要求

“.商标”域名的注册,必须通过授权的注册服务机构或授权的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办理。详细列表可见“.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官网公布的注册服务机构及代理服务机构名单。

认证服务机构/代理机构需同时遵守ICANN 、“.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对其认证资格的要求,并向“.商标”域名注册人提供域名注册、申请及其相关的所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咨询,使用咨询,域名注册续费,域名解析,域名过户操作等;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注册申请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域名可能存在违反ICANN规定,违反“.商标”域名注册规则,违反域名使用地的相关法律造成不得注册的情况,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如实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

注册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对其申请注册的点商标名拥有商标权利或合法权益。

可接受申请注册的名称包括:

(一)在本规则附件一所列的任何一个指定地完成和获得商标注册的已注册商标;

(二)经司法或行政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未注册商标;

(三)受国际条约或法规保护的商标;

(四)经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如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认定具有商标权利的商标;

(五)享有普通法商标权的未注册商标;

(六)具显著性的独创商标品牌。

获管理机构核准可应用于点商标名注册的名称(简称为“核准名称”)。

商标的核发方须为国家/地区/区域(不含州份、省、市等)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的成员国(以下简称“指定地”)之认可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管理局现行采纳的指定地清单详见附件一(注册管理局可随时更新清单)。商标权利证明的材料要求,请参考“.商标”注册规则1.6。

商标同名或商标主要部分同名的商标权利人/商标申请人均有资格申请同一“.商标”域名,具体可按照下文所述之“.商标”域名注册词命名规则及《“.商标”域名开放流程规则》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对于相同商标品牌名称在不同商品/服务项目或指定地有多于一位权利人的情形,点商标的注册申请依“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并按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持有同一注册商标的,应选择授权指定当中一人作为代表登记为点商标注册人,或联合登记为注册人。

注册词命名规则

点商标名字符的长度要求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点商标名部分在1-63个ASCII字符之内;一个拉丁文字母,数字,破折号,计算一个ASCII字符;

(二)点商标名为纯汉字的,长度最短为一个汉字,最长以构成点商标名的汉字通过Punycode转码后不超过63个ASCII字符数所能达到的最多汉字字数进行计算

l使用拉丁文字时不能改变其原有的含义,如法语中去掉声调而仅使用字母;

l“-”仅可用于替代已注册商标/申请中商标名称内的特殊字符,如“\u0026”、“@”或商标名与其他允许信息组合之间的连接;

点商标名文字形式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点商标名须为简体汉字、繁体汉字、拉丁文字母(a-z)、阿拉伯数字(0-9)或以上四种文字形式的组合;

(二)包含简体、繁体、简繁体混合、和异体字形式的点商标,其点商标名文字对应的繁体、简体、繁简体混合形式将被本管理机构系统自动为该注册人保留;

(三)持有繁简混合商标名的申请人可申请注册全简体或全繁体形式命名的点商标名,但须符合本注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四)注册人可申请激活和使用上述点商标的全简体或全繁体形式;

(五)商标名称中含有部分非本条第一款所列文字形式的,申请人可申请将此等文字形式翻译为上述第一款所列之文字形式命名点商标名,且该点商标名不得违反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六)拉丁文字可省略声调符号而仅使用字母命名点商标名;

(七)商标名称包含的特殊字符,如“\u0026”、“@”的,在不削弱点商标名的标识能力和造成混淆请前提下,申请人可以申请省略该特殊字符或使用“-”符号或翻译成意思相对应的文字进行替代并组成点商标名。

注册禁止使用的字或词组

下列名称将被限制或不允许使用于点商标名的命名:

(一)涉及代表主权国家及行政地区的名称、旗帜、logo、歌曲、行政机构等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二)ICANN禁止注册的字或词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国际组织或机构、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红十字运动和国际红新月运动的名称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名称;

(三)地理标志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地名;

(四)其他管理机构认为可能对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冲突、消极、负面影响、或让公众产生混淆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或名称;

(五)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以及其他不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命名原则的名称。

“.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拥有对上述条款之最终解释权,并可根据其绝对酌情权批准或拒绝域名注册。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按《点商标注册规则》第九条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以电子格式文档形式向管理机构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商标”的注册年限、续费、删除、变更、转让

1.注册年限、续期

域名注册生效时间,域名注册状态以域名WHOIS记录显示为准;

点商标新注册和续费可选择的年限为1-10年。

“.商标”域名的生存期是根据ICANN对于新顶级域的通用规定。域名到期后,对仍未续费的域名,注册商可根据ICANN的政策及自身业务情况,决定在域名到期45天内的任意一天进行删除,但应采取合理方式通知注册人域名到期删除规则。注册人应关注所在注册商到期删除规则,避免因域名删除造成的损失;

域名到期前,注册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应当在域名到期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提醒域名持有人进行域名续费。如域名注册人未收到续费通知导致域名被过期删除,注册管理局概不负责。域名删除后的重新注册,需遵循域名注册规则,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2.删除及冻结

根据本管理规则、ICANN规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要求、域名使用地相关法院及行政单位的通知,或其他“.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根据绝对酌情权认为合适的情况,“.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有权冻结、删除或转移已注册域名,以便(i)纠正认证服务机构或注册管理局在注册域名时发生的错误,或(ii)针对相关商标有效性及存续性,如过期、撤销,或(iii)注册局定期抽查时发现的其他无效情况;或(iv)解决或执行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v)防止出现不支付注册费的情况;(vi)遵守相关法律、政府规章或要求、执法要求或争议解决流程;(vi)规避注册局及其关联方、子公司、办事处、董事和雇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3.注册人资料变更

域名所有人如需对已注册域名进行注册人资料变更,需依据“.商标”注册规则,提交相应的文件,经“.商标”域名注册管理局或注册服务机构审核后,进行变更。

4.注册服务机构转移

又称注册服务机构变更。需依照ICANN上关于注册服务机构之间域名转移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体见域名原注册服务机构及域名转入注册服务机构均需依照上述规定,为注册人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

5.转让

受让人须为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点商标的转让须符合《点商标注册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

注册申请流程

预注册期是“.商标”注册管理局在域名日升期前设立的注册申请时期,供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预先递交域名注册申请,目的是为了预留充裕的时间对申请所依据的商标信息进行核验,期间不对收到的任何注册申请分配归属权;

预注册结束后进入日升期,该时期是根据ICANN规定设立的注册申请阶段,共60天。第一阶段时长60天,期间只仅接受持有ICANN设置的全球商标核验机制TMCH(下称TMCH)认证商标持有人递交注册申请;第二阶段为日升期后30天,针对在预注册期内未能及时递交注册申请的合格申请人设置。日升期内递交的注册申请,注册人需额外缴纳一定的资料审核费,该阶段内也不对收到的注册申请分配归属权;

日升期结束后,进入为期30天的分配期,将对所有收到的注册申请进行分配。无重名且符合资格的申请,可注册成功。TMCH认证商标持有人的申请享有优先注册资格,商标注册证持有人的申请享有次优先权。重名且资格同等的注册申请,将按类别进行拍卖,第一组为TMCH资格申请人,第二组为商标注册证资格申请人,第三组为在审商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各组别拍卖同时举行,拍卖规则均按价高者得进行申请分配。域名注册费用需另行缴纳。

以上预注册期,日升期,分配期为域名注册申请资格及资料审核阶段,无WHOIS显示。域名注册成功后,以WHOIS显示,计算域名使用时间。

分配期后,进入域名公开注册期,期间所有合资格申请人均可递交申请,以“先申请,先获得”的规则进行分配,不再使用重名拍卖的分配方式。合资格申请的先后循序,按注册管理局系统记载的接收时间进行判断。收到注册申请,注册管理局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域名使用限制

已注册的点商标应在注册后的三个月内解析指向注册人相关的网站,以及使用于的商品和服务的推广。如已注册的点商标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的,注册人应在注册后的三个月内向管理机构提出延期投入使用申请,最长客申请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九个月。

受指向的网站所载信息须与点商标权利的指定产品/服务的信息一致或具有相关性,且须为一个无欺诈行为,合法和善意经营的网站。

管理机构有权冻结和注销任何违反使用要求的点商标。

第五十七条:如受指向的网站信息与点商标注册所依据商标的注册信息不符,或存在虚假、盗取、盗用他人商标、误导公众、侵犯他人的在先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等情况的,注册人须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承担管理机构相应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此外,管理机构在该等情形下,可对该注册人进行警告,追究相关责任,并可对涉及的点商标停止解析、冻结、或撤销。

争议解决

“.商标”域名管理机构致力于建立一套健全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供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实现互联网平台上保护自身品牌及商标权益。为了防止域名滥用与恶意抢注,解决因域名所有人资质引发的纠纷(如申请人资格发生转让,证件过期等),充分保护商标所有人权益,“.商标”注册管理局引入了独立的监管及争议解决体系,针对“.商标”注册产生的争议,将交由第三方争议解决机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依据相应争议解决政策进行解决。处于于争议期内的域名,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变更、过户。

注册义务

根据《“.商标”全球通用顶级域名申请管理规则》,注册管理局负责维持“.商标”相关系统设备的正常运作,以确保注册人域名正常使用。注册管理局对特定情况的域名暂停使用,负有服务补偿责任。

此外注册管理局设立了用户投诉机制,服务质量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详见注册管理局官网公布。对收到的投诉,注册管理局承诺在收到投诉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注册管理局需监督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将按照与其签订的协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参考文献

“.商标”全球通用顶级域名申请管理规则

参考资料

快讯|“一条龙”服务一锅端!夫妇雇人制售山寨奢侈品200余万元获刑.m.toutiao.com.2022-05-17

团伙7人通过网站销售15款假冒知名商标商品分获刑罚.m.toutiao.com.2022-05-17

知识产权小课堂丨商标如何使用 千万不能任性.m.toutiao.com.2022-05-17

这只南宋“藏宝罐”里 藏着古代商标故事.m.toutiao.com.2022-05-17

英文商标注册规则-法律快车商标注册条件.m.lawtime.cn.2022-05-17

政策规则_.商标(点商标)注册管理机构.www.trademarkdomain.com.2022-05-17

“.商标”域名注册规则公示-行业动态-尚标商标网.m.86sb.com.2022-05-17

中国商标网网上服务系统.wssq.sbj.cnipa.gov.cn:9080.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