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
黄伟(?~1537年),字孟伟,号逸所,明代福建同安区翔风里十七都汶水头人。
人物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初授南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省司郎中。治狱事以清慎明恕著称。任南雄市知府,有例金一万余两,分毫不取。按察使派民夫抬着名贵木料送给他,他原物退回。黄伟为官介直无所顾忌。江苏巡抚曾命令丈田加税,黄伟坚决抵制,辞官回乡。后改授松江区知府。时张璁为相,黄伟在朝为官时曾上疏斥责张投机钻营、妄诞不经的行为。黄伟的同年、吏部侍郎霍韬想替他疏通调解,劝黄伟去拜见张璁。黄伟推托说刚从马上掉下,摔伤了脚,不肯去见,并坚决辞官。此后,累次征他出来做官他都不肯,而以讲学养亲为务。嘉靖十六年(1537年),泉州府闹饥荒。巡按李元阳聘请黄伟主持赈济。黄伟日夜谋划,殚精竭力,因病发作而去世。所著有《海眼存集》。
人物生平
黄伟,字孟伟,号逸所,明代同安翔凤里十七都汶沙保汶水头人。黄伟在武宗正德九年(1514)考中进士,被授为刑部主事。黄伟上任后,治狱严谨,明察秋毫。嘉靖初年,黄伟曾应诏向世宗直陈政见,所奏九条精辟独到。此后,黄伟出守南雄。黄伟为人耿直,敢想敢为,巡抚曾欲丈田加税,他坚执不从。调任松江知府后,黄伟不媚权贵,因而仕途受阻,不得不称病还乡。自此累迁不起,惟以养亲、讲学、正家为务。嘉靖十六年(1537)泉州发生饥荒,黄伟受巡按李元阳之托主持赈济工作,因操劳过度,发病而卒。
主要作品
黄伟著有《海眼存集》。
研究书目
《明史》
参考资料
明史.微信读书.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