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馆
安徽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0月,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
主要职责
安徽省档案馆成立于1959年10月,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主要职责包括:接收省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及开发利用;指导省直和市、县档案业务工作等。
机构沿革
1956年11月和1957年6月,省委档案馆筹备处和省人委档案馆筹备处先后成立。
1958年9月,两个档案馆筹备处合并。
1959年6月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安徽省档案管理局。
1959年10月19日,经省委批准,成立安徽省档案管理局、安徽省档案馆,合署办公。
1968年4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改省档案馆为省革委会档案室,归省革委会办事组秘书小组领导。
1973年4月,恢复省档案馆,隶属于省革委会办事组文档小组。
1975年8月,省委办公室设档案处,处馆合署办公。
1980年2月,省档案局成立 ,与省档案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2003年,在省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省档案局和省档案馆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被确定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单位,正厅级建制。
2018年,在安徽省机构改革中,将原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委办公厅,单独设置安徽省档案馆,正厅级建制,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内设部门
办公室(人事处)
保管处
征集利用处
科技信息处(电子档案管理处)
整理编目处(技术保护处)
机关党委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安徽档案信息网.2022-08-10
机构沿革.安徽档案信息网.2022-08-10
内设部门.安徽档案信息网.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