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管理,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略),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略),进入首页右侧点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传真:略。
4.电子邮箱:略。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邮政编码: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日。
中国证监会
2018年5月4日
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