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办电视
“四级办电视”是中国电视事业发展的重要特点,指的是由中央、省、地、县四个层级分别设立并运营的电视机构。这一模式在中国电视发展史上发挥了历史作用。
历史沿革
1983年3月31日,在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四级办广播电视”的方针。这一方针旨在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广播电视事业,充分利用地方资金,加速广播电视的发展。根据此方针,除中央和省级外,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县旗均可开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这些地方电视台的主要职责包括转播中央和省级节目以及播放自制节目,以实现对各地的有效覆盖。对于偏远地区的地区一级,如果条件允许,也可参与四级混合覆盖。
影响与发展
尽管“四级办电视”对中国电视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带来了诸如重复制作、播出和覆盖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投资成本,还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浪费。此外,不同级别电视台间的无序竞争也降低了覆盖率,一些小型电视台因生存压力而选择播放未经审查的海外影视作品,这对中国中央电视台和省级电视台的主导地位构成了挑战。这种“散”“乱”的局面成为中国电视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从全局来看,中国电视业面临着结构失衡、资源分散、重复建设和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
1983年"四级办广播电视"政策的出台及其实施效果 中国理....中国理论网.2024-10-31
从"四级办电视"到"四级办融媒".人民网.2024-10-31
什么是四级办台-爱问教育.新浪爱问知识人·教育.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