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私属
西汉末期,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以及奴婢占有的情况。刘欣时期,师丹提出限制土地和奴婢的提议,但由于受到外戚和官僚的反对,最终未被实施。王莽取代汉朝后,为了缓解这些问题,他在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颁布诏书,宣布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奴婢称为“私属”,并且禁止买卖。他还参照孟子提出的井田制,规定每户家庭男性人数不足八人且拥有超过一井(约900亩)土地的,应当将多余的部分分配给亲属和邻居中没有或缺少土地的人。对于那些原本没有土地的人,也应该按照同样的原则获得土地。这些举措旨在抑制土地兼并和防止农民成为奴隶。然而,尽管如此,实际上并没有成功执行分田和授田的规定,仅仅是暂时停止了土地和奴婢的交易。许多地主、官员和商人在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的过程中触犯法律。到了更始元年,新朝皇帝王莽所设立的“王田私属”制度被废除了。
历史背景
西汉后期,地主、官僚、大商人,兼并土地、占有奴婢的情况十分严重。刘欣时,师丹曾建议限田、限奴婢,遭到当权的外戚、官僚的反对,未能实行。王莽代汉,托古改制,于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下诏,宣布天下田改曰王田,奴婢曰私属,不准买卖。又照孟子提过的井田制“一夫一妻授田百亩”的原则,规定一家男子不到八人而田过一井(九百亩)的,应将余田分给九族乡邻中无田或少田者。原来无田而应授田的人,也按上述原则,得到了土地。王莽的这一措施,意在缓和土地兼并和防止农民奴隶化。但诏令颁行后,分田授田的规定并未能施行,只是冻结了土地和奴婢的买卖,地主、官僚、大商人因继续买卖土地、奴婢而获罪的不可胜数。更始元年,宣布废除新朝皇帝王莽制定的“王田私属”制度。
政策影响
王莽的改革尝试包括将全国土地和奴婢收归国有,禁止买卖。这项政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平均分配土地的方式来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并防止农民沦为奴隶。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如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定,导致王莽的改革难以有效实施。事实上,土地和奴婢的买卖活动仍在暗中进行,许多人因此遭受惩罚。此外,王莽还宣布了一些其他的社会政策,如禁止虐待和买卖奴婢,这些政策被认为具有一定的进步性,提高了奴婢的地位和社会安全性。然而,这些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显著,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史学评价
王莽的“王田私属”政策在历史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如萧立岩认为,王莽试图通过均田的方式解决土地兼并问题,并且在居摄期间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他们认为,如果能够在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下逐步推进,这种政策并非不可能实现。同时,王莽宣布的禁止买卖奴婢的政策也被视为一种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进步。另一方面,也有学者如范文澜指出,王莽的改革意图虽好,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很难实现。他认为,王莽的改革方案本质上是无法阻止土地和奴婢的买卖行为的,只能起到暂缓作用。翦伯赞等人则批评王莽的改革实际上是冻结而非彻底改变私人土地的所有权,而且这种做法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郭沫若则持更为批判的态度,认为王莽的改革是对历史的一种倒退。胡寄窗则质疑王莽是否有真正的解放奴婢的意愿。郭廷康等人则认为王莽的改革是为了扩大王室的土地控制,使农民重新成为王室的奴隶。
参考资料
二“王田”和“私属”650.豆瓣读书.2024-10-30
颇具争议的王莽改制:一场充满复古色彩的社会自救运动.个人图书馆.2024-10-30
儒家的理想国——王莽揭秘(九).个人图书馆.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