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星
黄锦星(1965年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筑师,曾任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环保建筑专业议会主席、香港绿色建筑议会副主席,一级吕元祥及环保设计总监。他在加入政府之前,曾担任香港建筑师学会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首任主席,并推动及研究适用于香港高密度都市环境的可持续建筑环境标准及指引。现任中国香港太平绅士。
人物履历
曾任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环保建筑专业议会主席、香港绿色建筑议会副主席,一级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及环保设计总监。
2009年至2010年任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优化建筑设计: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支持小组成员,
2010年任香港建筑师学会副会长,
2011年至2012年任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舒缓气候变化:从楼宇节能减排开始”支持小组召集人。
2012年6月,任香港环境局局长。
任免信息
2012年6月28日,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黄锦星为香港环境局局长。
2017年6月21日,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国务院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黄锦星为香港环境局局长。
人物荣誉
2016年7月,获颁金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