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中
给事中是中国古代文华殿大学士。秦朝设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者等的加官。均给事殿中,备顾问应对,讨论政事,其性质如清代的“内廷行走”。
晋代开始成为正式官职。隋、唐以后为门下省的要职,在侍中及门侍郎之下,职掌驳正政令的违失。唐代曾一度改为东台舍人,不久复旧。元代门下省废除,给事中又兼修起居注。明代采用宋代给事中分洽六房之制,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若干人,抄发章疏,稽察违误,其权力很重。清代只设六科掌印给事中、给事中,汉族满族各一人,雍正元年开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减小,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事实上同有建言及进谏的责任,并同任漕、盐等官,不再划分。
引证解释
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魏或为加官,或为正官。晋代始为正官。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元以后废门下省而设给事中。明制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清代隶属都察院,与御史同为谏官,故又称给谏。省称给事。
参考资料
给事中 (給事中)的意思 - 汉语词典 - 千篇国学.千篇国学.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