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5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上城区白云路13号101室,法定代表人为邵胜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策划(除演出中介)、动漫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国内广告代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服装、服饰、玩具、计算机软硬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家具、电子产品、橡塑制品、纸制品的销售。此外,公司还对外投资了1家公司。2018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侵权央视动画有限公司,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共计87万元。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以创意卡通动漫为内容的品牌策划管理公司,拥有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的商标、卡通形象的相关版权,致力于提供创意作品及产品服务,优化提升中国的家庭文化。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文化艺术策划(除演出中介),动漫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国内广告代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服装,服饰,玩具,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事件
2017年8月,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因未经央视动画有限公司许可擅自授权他人开发衍生品被判侵权,合计赔偿28万元。
2018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裁定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注册的“大头儿子 DATOU ERZI”等14件商标予以无效宣告。金华公司乃是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
2018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有限公司侵权央视动画,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共计87万元。
2019年12月11日,法院受理了央视动画有限公司诉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央视动画发现,京东商城有大头儿子公司授权生产销售的“卡通拼图”商品,其标志、动画形象、小故事涉嫌侵权;大头儿子公司企业名称,官网、官微相关标志等也涉嫌侵权。基于此,央视动画请求判令京东集团公司立即停售涉案产品,判令大头儿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100万元。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