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场衙门
仓场衙门是清代时期的一个重要行政机构,成立于顺治元年,其职责主要包括掌管漕粮验收以及从通州区至北京的水陆运输,同时也涉及北运河的河道工程。
历史沿革
仓场衙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朝,当时已经建立了多个仓库用于储存漕粮。到了清朝,仓场衙门作为户部的一个下属机构,继续承担着漕粮的管理和运输工作。仓场衙门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对漕粮的监管,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漕粮事务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官员的贪污行为和对农民的剥削。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些名人如书法家包世臣和政治家孙玉庭等人提出了改革建议,但效果并不显著。
组织架构
仓场衙门内部设有坐粮厅等多个部门,坐粮厅是其中一个核心部门,负责漕粮的验收和运输工作。此外,还有东、南、西、北、河税、收支、白粮等科室,各自分管不同的仓场。仓场衙门的最高长官称为“总督仓场侍郎”,职位为正二品。
职能范围
仓场衙门的主要职能包括漕粮的验收、运输以及北运河的河道工程。坐粮厅作为仓场衙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管理漕粮的收缴、存储和发放等工作。同时,坐粮厅还负责管理北运河沿线的水利设施,确保漕粮能够顺利运输到北京。
相关机构
除了仓场衙门之外,清朝各地还设立了常平仓和义仓等机构,这些机构与漕仓并无直接关联。在陪都沈阳市,也有类似的机构设置,但其人事和业务均受盛京将军的管辖。
参考资料
漕粮支放十三仓各司其职.beijing.2024-11-05
清代的漕运和仓场.chinaqw.2024-11-05
漕运衙门.kanbao.dayuntongzhou.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