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虹
李若虹,1955年生于黑龙江省肇源县,曾任广发银行Inc.的多个职务,包括行长、董事长、党组书记等。此外,他还兼任战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职务。然而,2016年11月,李若虹因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5月,广东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韶关中院一审判决。
人物经历
李若虹,执掌广发行十年。他从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来到广发行之后,历任行长助理、副行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行长、董事长、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同时还兼任战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职务。
李若虹曾任广发银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9年8月被任命为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正厅级)。
人物事件
辞去职务
2009年6月19日,李若虹以健康原因和配合上级要求调动为由辞去广发行董事长职务,并于当月22日获准,
李若虹辞任应属个人原因,同时形容相关工作交接非常顺利,相当平稳,相信不会影响广发行五年计划继续实施。
另据《财经》杂志报道,2009年6月19日,广发行董事长李若虹提出辞职申请;2009年6月22日,广发银行即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他的辞职请求。
违纪被查
2014年9月,据广东省纪委网站消息,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4年11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若虹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李若虹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若虹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新消息:广发行原董事长李若虹被判无期
广东发展银行Inc.原董事长、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其情妇和两名兄弟也借助他的权力肆无忌惮地收受房产和巨款。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韶关中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若虹无期徒刑,另三人也一同获刑。
参考资料
广发银行前董事长李若虹落马,曾涉广发行不良资产处置弊案.澎湃新闻.2024-03-08
广发行原董事长和情妇一同持有枪支,一审被判无期上诉被驳回.澎湃新闻.2024-03-08
李若虹权力背后:给广发银行留大量未见光不良资产.新浪财经.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