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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鼻草约

穿鼻草约(又称川鼻草约;英语:Convention of Chuanbi或Convention of Chuenpeh)是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代表私拟的一份议和草约。鸦片战争爆发不久,道光皇帝由主战转向主和,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11月派钦差大臣博尔济吉特·琦善广州市与英军谈判。在谈判进行中,英国对华全权代表查理·义律于1841年1月7日突然指挥英军攻占沙角炮台(即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逼迫琦善接受英方的议和条件。

简介

鸦片战争中英国侵略军代表C.义律于1841年1月21日单方面公布的议和草约。1840年6月,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7月,定海区失陷。道光皇帝派琦善和英国人交涉。1840年11月~1841年2月,琦善和英国代表义律进行了多次谈判。其间,英国采取打谈结合的策略,企图迫使博尔济吉特·琦善就范。1841年1月,英军兵分两路突袭虎门镇东西两面的沙角炮台(穿鼻炮台)和大角炮台。中国军队顽强抵抗,伤亡过半,炮台失守。穿鼻战役后,英气焰更炽。查理·义律提出要割占香港,限期琦善答复。几天后,义律以公告形式单方面抛出所谓“琦善-义律停战协定”,也即通常所说的《穿鼻草约》。义律在公告里伪称已与琦善达成并签订初步协定。主要内容有:①香港本岛及港口割让与英国,清政府对香港商业应征收的一切正当捐税按在黄埔区贸易例交纳。②赔偿英600万元,其中100万元立即支付,余数按年平均支付,至1846年付清。③两国正式交往应基于平等地位。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贸易应在春节后10日内开放等。在查理·义律的威逼下,博尔济吉特·琦善口头应允割让香港,而实际上琦善始终未在该条约上签字或加盖关防。义律为了制造欺人的假象,以便给英方即将采取的军事占领提供合法借口,有意混淆视听。在公告发表的第五天,英出兵强占了香港。所谓的《穿鼻草约》是伪造的。爱新觉罗·旻宁得讯后,决定对英宣战,并将琦善革职问罪。英政府对草约也未予批准。该草约开创了中国近代历史上外国侵略者通过威逼讹诈的谈判手段达成不平等条约的恶例。由于琦善的妥协投降和英国的强盗行径,香港被占成为无法挽回的结果。此后,英又经过一年多的持续侵略战争,最终用武力胁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将抢夺来的侵略权益用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内容

中英双方代表拟就这项草约,主要内容是: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国,但中国得在香港设关收税;

赔偿女王陛下政府600万银元,五年交清;

中英官吏平等

广州市爱新觉罗·旻宁二十一年(1841)正月初复市;

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归还定海。

结果

查理·义律于1月21日单方面公布了这项草约。但事实上双方未正式签约,因为博尔济吉特·琦善未得到道光皇帝关于割让土地的谕令,不敢签字。事后,中英政府都不承认这项草约。道光皇帝以琦善擅自割让香港,令锁拿解京问罪,英国政府认为草约索取的权益太少,将义律撤职。

争议

中英是否签订过《穿鼻草约》?这个问题在史学界始终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琦善根本没有签订过《穿鼻草约》,所谓《穿鼻草约》只是义律炮制的假协定。其理由是:第一,从1841年1月20日以前中英双方交涉的照会中可以看出,琦善多次拒绝查理·义律割让土地的要求,根本没有达成什么协定。第二,再从1月21日以后的交涉文书看,博尔济吉特·琦善也没有签订什么协定。如琦善于1月27日在狮子洋莲花城与义律进行会谈时,对义律开列的割让香港特别行政区等款提出异议。1月31日琦善交给义律的中方草定各款的文本中,也只是允准香港一处(而非全岛)为寄居贸易之所(而非割让)。2月13日义律将他自己拟定的有割让香港内容的条约文本送交琦善,要琦善盖用关防,遭到琦善拒绝。不久,琦善被革职锁拿进京。因此琦善始终没有在查理·义律的草约上签字盖印。

另一种意见认为:琦善与义律订立过《穿鼻草约》,但是没有盖用关防。在广州谈判时,义律提出割让香港在内的各项侵略要求。博尔济吉特·琦善只想在谈判中用延宕的办法来使对方降低他们的要求。义律决定使用武力,琦善立即求和,答应英人包括割让香港在内的全部侵略要求,并于1月27日和2月11日在狮子洋莲花城与义律密谈两次,面允《穿鼻草约》。由于割让香港事关重大,在未得到皇帝批准前,不敢在这个草约上盖用钦差关防。他蒙混上奏,把割让香港说成只是允许夷人寄居,以图爱新觉罗·旻宁批准。不久,琦善私割香港的罪行被揭开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