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政
白明政,男,1959年出生,现任贵州民族学院行管系副教授。1977年考入贵州民族学院政治系,1982年1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并留校工作。自1984年起,历任贵州民院团委副书记,物理系副书记、讲师,法律系副书记、副教授。
人物经历
1977年考入贵州民族学院政治系。
82年1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工作。
主讲课程
主讲法学概论、宪法学、民族法学.哲学等课程。
主要贡献
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参编出版书籍7本其中《挑战与机遇;我国在引进外资中面临的新问题》(《理论与当代》94年第9—10期合刊):《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婚姻法变通规定)的情况浅析》(《贵州民族研究》97年第4期)被多种大型书籍转载。曾被选派到西南师大高校干部进修班、贵州省委党校民族干部班学习。《民族区域自治学》(内蒙古大学出版社90年7月出版):《论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贵州省的实施及存在问题》(《民族政法工作》二,贵州民族出版社93年12月出版):《论自治权的行使与实施保障》(《西部》94年1一2期合刊);《论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原则》(《贵州民族研究》94年第4期);《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经济立法》(《贵州民族学院学报》96年第3期)。
获奖记录
评为贵州民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1994年被授予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奉献奖”荣誉称号1995年评为“贵州省优秀青年法学工作者”提名奖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