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等差律
“十二等差律”,又称“新律”,是由南朝宋时期的乐律学家何承天提出的一种音乐理论。
人物经历
何承天(370-447),出生于郯(今山东郯城),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物,不仅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建树,担任过衡阳内史、御史中丞等职务,而且在学术领域也有卓越的成就,尤其在天文和乐律学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他自幼聪颖好学,广泛涉猎各种知识,曾师从当时著名的学者徐广。他的乐律学研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他提出的“十二等差律”。
理论推算
何承天的“十二等差律”理论建立在他独特的计算方法之上。首先,他选取黄钟本律作为基准,将其长度定为9寸。接着,他通过计算发现,仲吕所生的黄钟2的长度为8.8788寸,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小的差异。为了消除这一误差,他将这个差值0.1212寸均匀地分成十二等分,每一份的大小为0.0101寸。随后,他将这十二个等分分别加上到林钟以下的各个音阶上,从而得到了新的音高数值。
学术影响
何承天的“十二等差律”理论对于古代音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成功地解决了古律仲吕还生无法得到黄钟本律的问题,并且显著缩小了古律中大、小半音之间的距离,使得音阶间的间隔更加均衡,更接近现代的十二平均律。这一创新性的理论在乐律学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认为是乐律学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