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应税劳务
非应税劳务指的是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所有属于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
定义
非应税劳务是指不属于某个特定税种征税范围内的项目,而非减免税目的项目。在增值税中,非应税劳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而在营业税中,非应税劳务则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两种税种的应税劳务定义恰好相反。
发票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取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由当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供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领取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的信息比普通发票更为详细,除了基本的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总价、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信息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额外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四联和七联两种版本,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联,供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供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供销售方记账。七联版的其余三联分别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途。相比之下,普通发票仅有三联,分别是存根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兼营非应税劳务
当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也从事非应税劳务时,这些非应税劳务与应税货物或劳务之间没有直接关联或从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纳税人的核算能够明确区分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则应分别计算并征收相应的税费。否则,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起征收增值税。
法律规定
征收增值税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非应税劳务主要是加工和修理、修配业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用的行为。修理修配是指对受损或失去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有状态和功能的服务。
征收营业税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非应税劳务包括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
非应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0条的规定,非应税项目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活动。
非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参考资料
非应税劳务 .非应税劳务 .2024-10-23
非应税劳务.非应税劳务.2024-10-23
非应税劳务 .会计学堂.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