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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南

刘绍南(1903年-1928年7月23日),别名刘自棠,1903年出生于湖北省阳县。1924年考入武汉私立武昌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7月23日,“红五子”之首刘绍南慷慨就义,年仅25岁。

人物生平

1903年出生于湖北省沔阳县戴家场镇土地沟(现属洪湖市戴家场镇绍南村)一个封建地主家庭。

1924年考入武汉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6年春受党组织派遣,刘绍南回家乡发动和领导工农革命运动,先后任中共沔阳县委委员、沔南区区委书记、沔阳临时县委书记、中共湘鄂西党委书记兼武装总指挥等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刘绍南等继续坚持地下革命斗争。

1927年9月10日,刘绍南等率领共产党员和农民群众共300余人,在戴家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中秋武装暴动,打响了洪湖市地区武装斗争的第一枪,并推动滨湖各县的武装暴动和许多小块根据地的建立。

1928年夏,红十六师挺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刘绍南留守洪湖。中国国民党反动军阀与土豪劣绅互相勾结,对根据地进行了疯狂报复,大肆“清剿”、捕杀共产党员和工农运动骨干,重金悬赏捉拿刘绍南等领导人。7月10日,由于叛徒告密,刘绍南等在召开党的秘密会议时被敌人重重包围。刘绍南临危不惧,留下阻击敌人,掩护同志们安全撤退。激战中,刘绍南伤重被捕。

被捕后,面对敌人高官厚禄的收买,刘绍南不为所动,坚决斗争;面对敌人非人酷刑的折磨,他铮铮铁骨,威武不屈。在审讯时作《答敌人审问》诗歌一首。

临刑前,敌人企图以他的妻子正怀有身孕、父母年过半百劝降刘绍南,被刘绍南严词拒绝。刑场上,刘绍南高唱起自己在狱中写下的《壮烈歌》。

后世纪念

1928年7月23日,刘绍南慷慨就义,年仅25岁。

答敌人审问

大丈夫,要革命,

立志创造新社会;

为工农,谋幸福,

百折不挠气不馁。

你们杀了我一人,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

革命少了我一人,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

革命声势如浪涌,

一起一伏前后追,

浪打沙埋众贼子,

哪怕妖魔逞淫威。

正镶白旗倒了红旗飘,

老子生死在这回,

走上前来不下跪,

贼子们,睁开眼睛看爷爷

壮烈歌

刘绍南

壮,好汉!

刀下,把话讲:

土豪劣绅,一群狗党,

万恶滔天,刮民血汗。

休要太猖狂!

革命人,你杀不完。

有朝一日――

血要用血还。

刀放头上不胆寒,

英勇就义――

壮!壮!壮!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

参考资料

刘绍南:宁死不屈真烈士.新华网.2018-06-05

革命烈士刘绍南.新浪网.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