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推荐,由原国信办于2001年批复成立的,是中国唯一的负责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快速发现和处置计算机病毒疫情与网络攻击事件,保卫中国计算机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历史沿革
2001年,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由原国信办批复成立。
200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五大支撑队伍。
2014年,被中央网信办确定为技术支撑单位。
2015年,被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确定为技术支持单位。
2016年,被确定为二十国集团峰会网络安全保卫组成员及技术支持单位。
2017年,被确定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第九届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网络安保技术支持单位。
主要职责
1.发现、收集在我国流行的计算机病毒。
2.对计算机病毒进行解剖、分析,向国家CERT中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交病毒疫情分析报告。
3.经主管机关授权后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
4.建立、维护中国计算机病毒流行列表。
5.为国内用户提供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解决方案,指导用户建立和实施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6.为有关部门制定我国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7.为遭受计算机病毒攻击破坏的我国计算机用户提供后援服务。
8.根据法律规定,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
9.与国内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专家建立联系机制。
10.与国际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换机制。
11.培训我国从事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技术与管理人员。
12.协助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的检验工作。
产品检验程序
送检须知:
送检单位应向检验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检验书;
3、承诺书;
4、完整的产品功能及性能的中文说明(技术文档、用户手册、安全保证性文档等),并分类装订成册;
注:涉及《防病毒网关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试行)(公信安[2013]748号)》、《网络病毒监控系统(VDS)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试行)(公信安[2013]748号)》、《信息安全技术虚拟化安全防护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试行)(公信安[2013]2331号)》、《高级可持续威胁安全监测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试行)(公信安[2014]786号)》四个标准的送检产品需要提供安全保证性文档(具体参见相关标准内容)
5、国外产品要提供国外厂家给国内代理商(国内唯一代理商)的授权委托合同(加盖代理商公章);
6、个人情况登记表,提供本公司至少五位研发人员个人情况;
7、核封完整的产品(软件产品3套,硬件产品1套),提供有效账号或序列号,并在产品包装上注明送检单位名称及产品名称;
8、按照《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数据量为1G的近期计算机或移动终端病毒样本(定期提交病毒样本的单位除外);
9、检测服务合同;
10、检验实验室受理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通知送检单位。
参考资料
机构介绍.CVERC-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022-06-30
首页.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024-04-15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的任务.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024-04-15
产品检验程序.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