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配偶制
多配偶制是指在婚姻里至少一方有多于一个配偶的制度,与单配偶制相对。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这种复数形式的婚姻都称作“多配偶制”。现在合法的一夫多妻婚姻多存在于伊斯兰教国家当中,其特征是:这一制度,是多配偶制的通常形式,一个男人可以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或一个已婚男人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相反的形式是:一位女人同时拥有多位丈夫,即: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制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至今还保留在我国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多偶制有时也被其支持者称为复合婚姻,但在仅准许单配偶制的社会中,实践多偶制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而遭到起诉。
人类社会
在古时中国,一个丈夫可以同时拥有一个妻子和多个妾侍,不过除了西藏自治区某些民族外,一个妻子却未必能够有多于一个丈夫。而直到现在,在奉行伊斯兰教的国家有不少都容许男性有最多四名妻子。另外,一些仍然保持原始生活状态的部落仍然保持着群婚,甚至是乱婚的制度。人类关系区域档案(1988)所记载的1231个社会中,588个常有一夫多妻制,453个偶尔有一夫多妻制,186个为一夫一妻制,4个有一妻多夫制——然而新近研究表明一妻多夫制比此前的认识更为普遍。多偶制在所在文化中的流行通常与社会阶层和社会经济地位相关。如今在西非和中非最为普遍,主要体现为一夫多妻制。世界上多偶制最盛行的国度据估计是布基纳法索、马里、冈比亚、尼日尔和尼日利亚。
动物婚配
一雄多雌的多配偶制在哺乳动物(尤其是有蹄动物)中很普遍,一雄多雌制的雄兽常比雌兽的个体大。还有一雌多雄的多配偶制,如一种斑鹬的雌鸟能产几窝卵,由几只雄鸟孵化和育雏,它对幼鸟却很少照料。在一雌多雄制的鸟类中,雌鸟个体通常大于雄鸟,而且更富于进攻性。多配偶制中还有一种特殊的亚类型,称为混交制,即无论雌性还是雄性,都可与一个或多个异性交配,而不形成固定的对,但不是无目标无规则的乱交。
概念区分
多偶制(Polygamy)常与非一对一伴侣关系(Non-monogamy)混淆并用。多偶制专指配偶,即正式或事实上的结合,包括当局登记承认、社会或身边人共有认知的结合。而非一对一伴侣关系则涵盖正式与非正式、结合与非结合的亲密、恋爱、浪漫或性关系。因而多偶制是非一对一伴侣关系的一个子类。
多元之爱
在一些现代社会中,多配偶制的概念正在逐渐扩展,包括所谓的多元之爱(Polyamory)关系。例如,2017年,加利福尼亚州首度有三位男子在其婴孩的出生证明上一并登记为父亲。2018年6月,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一个法庭承认三位未婚的成年人是他们所组成的多元之爱家庭的孩子的合法父母;据信是为加拿大司法首例。此三成年人包括孩子的生母与两位男子。2021年4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宣判一位女子是一个三角家庭的第三合法父母。2020年6月,马萨诸塞州萨默维尔市议会票决承认该市的多元家庭伴侣关系,为全美第一。2021年3月,马萨诸塞州剑桥市议会修改该市法律,规定家庭伴侣关系不必仅限于二位伴侣,次月该州阿灵顿镇亦作同样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