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有关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2、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行政房地产的综合管理,制订房地产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府系统机关后勤人员的岗位及业务培训;负责区直机关幼儿园的保育员的岗位培训、技术考核、技师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
4、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的办公用房、水电、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5、参与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秩序等工作。
6、负责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宿舍区的房屋、水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环境卫生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8、负责对省部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10日,获得2018—2019年度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后盾单位奖。
参考资料
关于通报表扬2018—2019年度全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工作分队、先进后盾单位、优秀贫困村党组.百色人大网.2020-08-22
机构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