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仁
王洪仁,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17年06月,王洪仁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人物经历
曾任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常委,河北钢铁集团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9月28日,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王洪仁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双开
2016年12月30日,据河北省纪委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河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洪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洪仁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逮捕
2017年1月1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决定逮捕。
审查起诉
2017年06月,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参考资料
河北钢铁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被逮捕.中国经济网.2017-01-19
河北钢铁集团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唐审理.今日头条.2021-4-27
河钢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涉嫌受贿案被移送审查起诉_打虎记_澎湃新闻-The Paper.www.thepaper.cn.202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