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长质量奖
威海市市长质量奖是一项针对组织和个人的质量成就评估奖项,其评审过程注重对参评者过去三年质量表现的综合评定。该奖项的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旨在保持公正性和透明度。获得此奖项的组织和个人将被优先推荐参与省级质量奖的评选。
评奖办法
组织和个人定义
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对象包括威海市内的各类企业以及其他涉及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如企业管理层、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者、质量研究人员以及质量宣传活动参与者。
评审原则
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高标准、严格要求、总量控制、择优选拔为指导方针。
评选周期
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采用自愿申请、推荐提名的方式进行。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
再次申请
已获此奖的组织和个人可在五年后重新提出申请。
费用
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奖励资金和工作经费均纳入当年市财政预算。
奖励条件
组织条件
“威海市质量管理奖”授予在威海市境内经营的企业,这些企业在质量管理、产品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在省内同行中居于领先地位,并对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注册运营至少五年。
- 已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自我完善和持续改进。
- 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近三年来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 在品牌建设和质量诚信方面表现出色。
-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无严重客户投诉问题。
- 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
此外,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突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的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
个人条件
“威海市质量贡献奖”授予在质量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个人,他们应在质量工作中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质量效益。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 至少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 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创新精神。
- 对质量振兴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 社会声誉良好,质量工作成绩受到广泛认可。
- 所属组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 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评审程序
宣布
每年,威海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市长质量奖的申报通知。
申报
组织和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填写《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地区、开发区或工业新区及相关部门的推荐后,按规定时间报送至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初审
办公室会对申报者的资格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评审
评审组由不少于七人的评审员组成,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
审议
评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评审组提出的候选名单,最终由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获奖名单。
公示
拟获奖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请副市长审核、市长审批后,由市政府正式表彰获奖组织和个人,并由市长亲自颁奖。
参考资料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示2024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拟认定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告.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示2024年威海市市长质量奖拟认定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告.2024-11-16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的通知.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11-16
新修订的《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本月起实施.威海市人民政府.202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