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陈有
庄陈有(1956年6月24日生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城)是一位香港失明人士。他曾担任香港政府助理教育司及助理政务司,后成为香港乐施会前总干事和香港大学前学生发展总监。1991年和1995年,庄陈有分别获得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和大英帝国勋章。2004年,他荣获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中国消除贫困奖奋斗奖」。庄陈有是香港公民党的创党党员,但在2015年1月退党。2012年,香港大学授予他名誉大学院士称号。2017年12月,庄陈有荣获“第12届·2017爱心奖”。
人物简介
庄陈有(1956年6月24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位社会活动家和政治人物。他在6岁时完全丧失视力,但凭借记忆和触觉生活。庄陈有在香港大学主修英文,副修心理学,并于1981年获得文学院二级甲等荣誉学位。他还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资讯系统管理专业,并于1985年获得资讯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和1986年获得社会政策硕士学位。
庄陈有的工作经历丰富,他曾在香港大学担任行政主任,协助学生解决租屋问题和做租金分析。1989年,他成为香港政府政务主任,是香港政府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失明的政务主任。1993年,他转职到香港乐施会担任副总干事,2000年获委任为总干事。他还在2006-2010年担任香港大学学生事务处学生发展总监,并从2010年开始创办及推动社会企业,包括黑暗中对话、EL Education、低碳亚洲(Carbon Care Asia)及低碳想创坊 (Carbon Care InnoLab)。
庄陈有的义务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务盲人和社会福利领域。他现任香港失明人协进会执行委员,曾任世界盲人联会亚太区理事会副会长、执行委员,香港失明人协进会会长,香港盲人辅导会理事会成员,香港导盲犬协会执行委员会及创办成员之一,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执行委员,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残疾歧视条例委员会主席,香港复康联会副主席,电讯服务用户及消费者咨询委员会委员,复康咨询委员会辖下复康顾问及就业小组委员会委员。他提出了“以权利为中心”的扶贫理念,注重被扶对象权利意识的培养,提倡并推广参与式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