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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旗下包括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亚尔精密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重点子公司。

1984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飞乐音响”股票,是新中国第一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公司,1986年11月14日,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将飞乐音响股票赠送给来访的时任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约翰·范尔霖先生。1990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是新中国最早的上市股票之一,2002年,收购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100%股权(前身系民族实业家胡西园先生于1923年创立的中国第一家民族照明企业--亚浦耳灯泡厂),2022年,实施完成照明业务内部整合(上海亚明及飞乐建设无偿划转至飞乐投资),并将飞乐投资整体出售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智能硬件产品、解决方案和检验检测三大板块,其中,智能硬件板块包括汽车照明、汽车电子电器、模块封装、芯片测试服务、精密金属零部件制造等业务;解决方案板块包括智慧水务、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安全等业务。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致力于打造成为领先的智能硬件及工业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规模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成立近30年来,规模不断扩大,股本从成立之初的50万股,扩大至2010年末的6589万股,2010年营业收入达14.88亿元,2010年末净资产10.64亿元。

公司成立以来,伴随战略调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逐步由原以音响生产销售、IC卡、数字电视和电子部件等产业多元化,过渡到产业专业化,聚焦绿色照明,通过购并,做大做强,实现绿色照明产业超常规发展。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为平台,形成了光源、电器、灯具、零部件产品系列,产品被广泛用于上海世博园外滩、北京天安门、延庆八达岭等著名建筑、体育场馆等,并以技术雄厚、产品齐全、质量上乘、服务优质而享誉海内外市场。为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2004年公司又隆重推出了“1923”品牌,其光源系列产品,以优越的性价比,已经获得了用户的广泛赞誉。2009年“亚”字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本公司系于1984年11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批准的全国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本公司股票于1986年9月2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静安区信托业务部上市交易。1990年12月19日,本公司股票转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业务收益

20年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股本从成立之初的50万股,扩大至42417万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10.2亿元,净资产近8亿。公司是集绿色照明产业、IC卡产业、电子部件产业、计算机系统集成与软件开发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际上日本瑞萨电子公司(RENESAS)、飞利浦欧司朗佳能日立制作所、先锋、索尼等著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2004年,公司被中美经济合作组织执行委员会推选为中美经济合作组织中国首席企业。银行资信等级AA级。公司连续多年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是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上海众恒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优秀工业企业形象单位。“亚”字牌、“双飞”牌商标多次入选“上海名牌”,“亚”字牌商标还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资格认证

公司所属企业均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IVISA、MasterCard认证证书,国家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从业资格等资质。公司自主设计开发的智能身份识别系统获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在2001APEC会议、第35届亚洲开发银行年会上得到成功运用。照明产品被广泛用于天安门八达岭长城等著名的建筑、体育场馆、道路照明等场所,为改善城市景观增添了光彩。

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559,897,963.00元,法定代表人:顾有根,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胶州路397号14幢4楼,总部办公地址为上海丽园路478号5楼。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电子商务、智通卡应用、多媒体通信及智能化系统集成领域软件、系统的“四技服务”;数码电子及家用电器产品、智能卡及终端设备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音响设备,制冷设备,电子设备,音视频类工程、制冷系统统工程、安保电子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通信终端产品及各类电子基板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实业投资,照明工程及照明电器、灯具、各类电光源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本企业及控股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

公司文化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发展,便捷客户,服务社会,照亮明天。

超越现状,创新发展,创造企业最大效益,使股东获得满意投资回报,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集成电路、绿色照明产业企业。

坦诚相待,便捷客户,为客户创造最高利益。

乐于奉献,服务社会,努力为公众提供最方便的服务,为社会创造财富。

至善至美,照亮明天,以完美的产品、质量、价格,开创美好的明天。

经营理念:不懈创造价值追求不同凡响。

以创新思维和活动展现自身价值,以创新产品和服务展现社会价值;

追求产品和服务的品质个性,追求文化和形象的企业个性。

质量方针:开拓创新精益求精创一流品牌。

开拓创新:体现公司经营理念,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要求。

精益求精:体现公司对产品质量不断进行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是公司追求的永恒目标。

创一流品牌:体现公司实施品牌战略,以赢得市场占有率。

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达到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版标准要求

获得荣誉

一、IC卡企业及产品:

QS9000质量体系认证

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

VISA、MasterCard认证

二、电子产品企业及产品:

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

上海市名牌”九连冠

信用等级AA级

佳能优秀供应商

三、照明产品企业及产品:

“亚”字牌商标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多次荣获“上海名牌”

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

UL、CE、CCC、CQC产品认证

四、其他:

智能身份识别系统V1.0获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国家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从业资格资质

中美经济合作组织中国首席企业

资信等级AA级

上海市优秀工业企业形象单位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

上海众恒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2022中国LED照明灯饰行业100强》发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14位。

2023年,《2022年中国LED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排行榜》发布,飞乐音响排名第5位。

发展历程

公司大事记

1984年10月23日,上海市电子元件工业公司沪电元(84)第190号文批复,同意在飞乐电声总厂内,新组建一个集体性质的音响公司,作为在改革中的新探索,工商登记名称为“飞乐音响公司”。

1984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正式批复同意发行“飞乐音响”股票。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飞乐音响”股票在中国工商银行静安区信托业务部首家柜台上市(上柜交易)。

1986年11月1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约翰·凡尔霖先生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邀情前来我国访问,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凡尔霖先生。会见结束后,凡尔霖先生赠送给邓小平一枚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所徽。作为对其所赠礼品的回赠,邓小平赠送的礼品就是一张新中国第一张股票——“飞乐音响”股票。

1990年12月19日“飞乐音响”股票转至上海市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交易,是上海“老八股”之一。

九十年代末,“飞乐音响”进入战略性调整,逐步形成了以IC卡产业、系统集成与软件开发为一体,并辅以数码电子应用产品的新业务。

2001年底,公司收购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纽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进入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行业。

2002年9月,公司收购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入绿色照明行业。

2007年12月20日,飞乐音响公司在《新财富》评出的最具有成长性100家上市公司中居第25位。

2007年12月20日,公司受让华鑫证券20%股权,公司共持有华鑫证券24%股权。

2007年,公司下属全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亚字商标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2008年6月,上海亚明固态照明有限公司成立。

2008年,公司下属全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继续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4月,下属全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亚字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9年,公司董事会明确将集中优势资源,聚焦绿色照明产业,实现超常规快速发展。

2010年5月23日上午,上海亚明建湖县绿色照明基地一期竣工投产、二期开工典礼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隆重举行。

社会事件

2019年7月3日,飞乐音响发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市公司飞乐音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

2020年8月起,多名飞乐音响的股票投资者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重大投资损失,要求被告赔偿。上海金融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并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根据《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经明示加入,共有315名投资者成为该案原告,其中5名原告被推选为代表人,诉请被告赔偿各项投资损失1.46亿余元。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被告飞乐音响在发布的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5名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处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飞乐音响的股票投资者315名各项损失共计1.23亿余元,人均获赔39万余元。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首次司法实践。。

2021年9月29日,飞乐音响发布《诉讼进展的公告》,9月29日,上海市高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红春等315名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案号(2021)沪民终384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考资料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4-01-26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4-01-26

木林森第一!公牛第二!第九届大照明“百强榜”于光亚展重磅发布.中金在线.2023-06-15

2022年中国LED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排行榜.中商情报网.2023-08-02

全国首例诉讼代表人案宣判 飞乐音响被判赔偿股民1.23亿_新闻_央视网(cctv.com).央视网.2021-05-11

飞乐音响案迎终审宣判 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今日头条·北青网.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