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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

巴布,男,一级律师,爱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兼职副会长,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人物经历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

1992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5年3月带头创办爱德律师事务所,为事务所合伙人,并担任主任职务至今。

2021年10月,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社会任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

主要成就

巴布律师自执业以来,遵循“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为多家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多次为国内企业在蒙古国投资、并购、开矿等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多起在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巴布律师参与编译了《蒙古国法典选编》(一、二、三)集,第四集正在翻译编辑中,即将付梓印刷。并多次参与内蒙古自治区电视台蒙语卫视《法律先行》节目,义务为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讲解法律知识,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2011年,“5.11”、“5.15”案件发生后,巴布律师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策,以稳定为大局,认真履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职责,为依法处理这两起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获得荣誉

2008年荣获2005 -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9年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评为2008年度呼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9年被评为2006-2008年度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2010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代表”;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自治区“十佳资深律师”;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模范”荣誉称号;

2011年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

参考资料

巴布.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22-02-26

高子程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今日头条.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