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
根据《中共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公安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公安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推进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拟订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五)拟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重大任务警务保障。
(六)负责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协调、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经济金融犯罪案件、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七)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八)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九)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收容教养审批工作。负责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禁毒、缉毒工作,依法查处涉毒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濮居留、旅行管理等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等科技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应用。
(十四)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
(三)警务保障部
(四)情报指挥中心
(五)刑事侦查支队
(六)治安管理支队
(七)交通警察支队
(八)监所管理支队
(九)巡特警支队
(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十一)禁毒支队
(十二)出入境管理支队
(十三)食品药品环境森林犯罪侦查支队
(十四)电信诈骗犯罪侦查支队
(十五)高速交警支队
(十六)法制支队(直属分局)
(十七)督察审计支队
(十八)控告申诉支队
(十九)科技信息化支队
(二十)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派出机构
(一)华龙区分局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工业园区分局
(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濮阳市公安局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濮阳市人民政府.2023-07-06
机构职责.濮阳市公安局.2023-07-06
内设机构.濮阳市公安局.2023-07-06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河南日报网.2021-11-15
濮阳:从“平安”到“长安”.濮阳市公安局.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