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学伟
于学伟,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该公司55%的股份由李亮为其代持,曾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8月12日,于学伟的瑞海公司仓库发生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16年11月,于学伟被法院认定构成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工作经历
1994年,于学伟来到国企中化集团的天津分公司工作,后来担任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危化品行业十分了解。
2012年9月,于学伟在中化集团离职,与董社轩协商合作并利用各自的资源创业。
2012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了瑞海公司,于学伟找来了妻子的表弟李亮代替自己持有公司55%的股份,而舒铮则代替董社轩持股45%。
相关事件
中化挖人
在瑞海公司成立后,于学伟从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挖来大量人员作为公司的主要管理层。其中包括总经理只峰、主管操作部的副总经理曹海军以及主管业务部的副总经理刘振国等。
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由于于学伟的瑞海公司无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堆积危险货物,违规储存危险物品,在经营的过程中造成“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人员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刑事拘留
2015年8月13日上午,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警方控制。同年8月14日,就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公安机关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了调查工作。8月20日,依法对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瑞海公司的于学伟、董社轩、曹海军、刘振国等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同时公安机关称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将该事件调查到底。
刑事判决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对“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涉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其中于学伟被法院认定构成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罚款70万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
神秘的“关系网”失控的“炸药包”.黑龙江新闻网.2023-03-31
天津港火灾爆炸案宣判 瑞海公司董事长被判死缓.长沙晚报网.2023-03-31
天津爆炸案一审宣判 瑞海公司董事长被判死缓.微信公众平台.2023-03-31
对话瑞海核心人物:谁是瑞海公司真正的老板?.央广网新闻.2023-03-31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等10人已被控制.央广网新闻.2023-03-31
天津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国经济网.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