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李·马斯特斯
埃德加·李·马斯特斯(Edgar Lee Masters,1868年8月23日—1950年3月5日)是美国诗人、传记作家、剧作家。
人物经历
马斯特斯1868年8月23日出生于堪萨斯州加内特,是艾玛·J·德克斯特和哈丁·华莱士·马斯特斯的孩子。他们一家很快就搬回他祖父母的农场,在伊利诺伊州梅纳德县圣彼得堡附近。在1880年,他们搬到了伊利诺斯州刘易斯敦,在那里他就读学校,并在芝加哥每日新闻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
马斯特斯1889–1890年进入了诺克斯学院,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被迫离开。在他父亲的律师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后,他获得伊利诺伊州的律师执业资格,搬到了芝加哥,他于1893年在那里与Kickham Scanlan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合伙人关系。
马斯特斯于1898年开始以不同笔名在芝加哥报纸上发表诗歌,以1915年出版现实主义作品的《匙河集》成名。他的诗歌仿照古希腊悼亡诗形式,将他当律师时所接触的各种人士、各种隐私,以虚拟的“匙河镇”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作了214首墓志铭诗。
1950年3月5日在宾夕法尼亚州梅尔罗斯帕克一家养老院去世,享年81岁。
个人生活
马斯特斯结过两次婚。1898年,他与海伦·詹金斯在芝加哥一个律师的女儿结婚,并育有三个孩子。在他1903年至1908年与克莱伦斯·丹诺的法律合伙人关系中,他捍卫穷人的利益。1911年,他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尽管有三年的动荡(1908-1911),因婚外情和与达罗的争吵。
主要作品
他的作品包括《新星商会和其他散文》《歌曲和讽刺》《大峡谷》《旷野之蛇,不起眼的故事》《脾》《马克·吐温画像》《林肯传》《伊利诺伊诗篇》等。马斯特斯出版了12个剧本、21本诗集、6部小说和6本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