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奏
伴奏(Accompany)是音乐作品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独唱、重唱或独奏的表演过程中,通常有一件乐器或一个乐队给予演奏引子、过门以及衬托乐曲的主要部分,以丰富乐曲的表现力。除了独唱、独奏部分外,其他部分被称为“伴奏”。
历史
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伴奏形式主要以人声和乐器为主,自然声音也被用于伴奏。随着时间的推移,16世纪出现了羽管键琴,独唱歌曲开始采用这种古钢琴进行伴奏。18世纪,现代钢琴的诞生使得钢琴伴奏与独唱歌曲的关系更加紧密。到了19世纪,德奥利德、法国麦乐迪、俄罗斯的浪漫曲开始重视并采用钢琴伴奏。在这一时期,弗朗茨·舒伯特是第一个重视钢琴伴奏的作曲家,他将钢琴伴奏提升到与声乐同等重要的位置。罗伯特·舒曼进一步强调了钢琴伴奏的重要性,并使其分量大大加强。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也重视钢琴伴奏,但他的钢琴伴奏更侧重于调性布局、结构逻辑、哲理表达或象征符号。从舒伯特到沃尔夫及理查德·施特劳斯,钢琴伴奏的重要性逐渐增加,其承载的功能和意义也越来越多。法国麦乐迪、俄罗斯浪漫曲的钢琴伴奏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复杂化、占有重要位置的历程。在谢尔盖·拉赫玛尼诺夫的浪漫曲中,钢琴伴奏获得了主体地位,成为晚期浪漫主义和声学风格的一种表征。此外,19世纪艺术歌曲的钢琴伴奏也可看作浪漫主义时期钢琴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
类型
伴奏是音乐作品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表演形式和伴奏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根据表演形式,伴奏可分为歌曲伴奏、舞蹈伴奏和器乐伴奏;根据伴奏方式,可分为人声伴奏和乐器伴奏。人声伴奏可以是男声、女声或男女混声等,乐器伴奏可以是某种单个乐器如钢琴、电子琴、吉他等,也可以是少数几个或多种乐器的组合如小型的电声乐队、大型的交响乐团。除了使用乐器和人声伴奏外,人们还借助自然界的一些声音来伴奏,如雷声、下雨声、风声等,但这种情况只是局部的,对它们的应用主要是为了营造一个更有意境的音乐场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更多的还是选择乐器伴奏和人声伴奏,常见的有现代电声乐队的和音及大型交响乐团里的合唱队。
音乐伴奏的作用
音乐伴奏在音乐作品中起到推云托月、画龙点睛的作用。它通过前奏、间奏、尾奏以及循腔陪衬、托腔、补遗等手法,对音乐形象、气氛和意境的营造以及音乐主题的引导与开拓都具有重要作用。以《突破封锁线》和《黄水谣》为例,伴奏音乐在塑造音乐形象、营造气氛和意境以及引导与开拓音乐主题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音乐伴奏的形式
音乐伴奏的色彩浓淡和规模大小取决于作品内容和物质条件。伴奏形式多样,常用的是钢琴,特殊形式是人声伴唱,尤其在无伴奏合唱中,人声伴唱能充分展现声乐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