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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克绍

罗克绍(1877年—1951年),茶陵县坑口乡蕉坪村人。

1927年5月“马日事变”期间,罗克绍趁机收缴当地农民的武装,组建茶陵县十八团团防局,自任团总,数月内发展到200余人(枪),后来制造了尧水大惨案。

1951年2月10日,罗克绍被枪决。

人物经历

首次与红军结冤

1927年12月,罗克绍与井冈山市红军第一次结冤为敌,当天上午,毛泽东带领袁文才农民自卫军两个连,从茅坪急赴茶陵拦截有被叛徒陈浩拖走之虞的中国工农革命军另一部。罗克绍率团防局在坑口阻挡延误了半个多小时,差十分钟就铸成革命军被拖走的大错。

尧水大惨案

1928年1月,罗克绍为国民党茶陵县“义勇队”总队长,带队袭击茶陵县尧水区工农兵政府,将区农民自卫队队长尹子斌等多人抓捕后杀害。同年8月,罗克绍的义勇队在独栗山搜剿时抓到上寨乡党支部成员刘定桂,动用严刑迫使刘定桂叛变,供出4乡工农兵政府合驻新龙庵的情况。罗克绍自率200余人(枪)奔袭上寨新龙庵,当场打死苏维埃干部19人,成为湘赣边界“八月失败”中的大血案,也是著名的“尧水大惨案”。

被红军活捉

1930年破五节,罗克绍去了江口乡猎狗陇姘头家,初六,他被活捉并押解到宁冈新城,因各种原因他并没有被杀,趁机逃脱。

判处死刑被枪决

1950年11月,73岁的罗克绍得知自己将被逮捕的消息后,以患急性传染病“暴毙”掩埋,蒙骗政府,后被茶陵县公安局便衣军警识破,在其家后山一个山洞被抓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审,判处其死刑,1951年2月10日,被枪决。

参考资料

罗克绍的两次被擒及枪决.井冈山报.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