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是1995年6月6日正式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下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市场委员会、奶源基地建设专业委员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等11个专业委员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等十几个国家的有关组织保持合作关系,举办过多届乳业技术培训班。此外,协会编辑出版的期刊有《中国乳品工业》《中国乳制品工业通讯》《IDF中国》等,定期提供乳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信息。
历史沿革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是经原轻工业部批准,1994年7月6日登记注册,于1995年6月6日正式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是国家一级协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于1995年加入国际乳品联合会(International Dairy 联邦制,简称IDF),并设立了IDF中国国家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与国际乳品联合会中国国家委员会(CNCIDF)联合在京举办乳制品深加工产品科学发展论坛并成立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通过了《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工作章程。
协会宗旨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宗旨是引领行业发展,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
组织机构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下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经济市场委员会、奶源基地建设专业委员会、法规标准技术委员会、婴幼儿配方乳粉专业委员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营养与健康功能乳制品专业委员会、特种乳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中国乳业绿色发展工作委员会、检测专业委员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等11个专业委员会。
协会活动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每年举办年会、乳品技术博览会和多个专业会议。截至2024年,已举办30次年会。同时,自1998年起,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在每年的6月6日至10日,在中国开展“全国乳制品营养周”宣传活动。2001年起,开启了“世界牛奶日”宣传活动。
合作交流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在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发挥行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划,建立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荷兰、芬兰、爱尔兰、德国、法国、瑞典、美国、乌拉圭等十几个国家的有关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曾与澳大利亚乳业局合作,举办过多届乳业技术培训班。
协会刊物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编辑出版的期刊有《中国乳品工业》《中国乳制品工业通讯》《IDF中国》,定期向会员单位提供乳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协会编制的年度公报和《乳制品企业经济技术指标汇编》是行业内重要参考资料。
社会责任
2021年6月16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组织行业14家企业向赣州市革命老区于都县23个乡镇的100多所敬老院、福利院捐赠了186万元的乳制品。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英文名称:China Dairy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 CDIA。
第二条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是由全国乳制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而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策,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服务,促进乳制品行业发展。
第四条 协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总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 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要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 以展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咨询服务,创办刊物,组织技术、职业等培训。
(四) 组织国内外乳制品行业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培训等活动。
(五) 组织收集乳制品行业的国内外经济、技术信息,办好有关技术、信息刊物。
(六)参与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行业质量管理、品牌培育,市场和行业形象宣传等工作。
(七)评选行业模范人物及先进企业。
(八) 代表行业参加国际组织及有关会议。
(九) 代表会员单位的意志,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和企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十) 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服务,发展行业公益性事业,解决行业共性问题。
(十一) 承担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协会;
(三)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单位会员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乳制品企业、相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
(五)个人会员为长期在乳制品行业工作,担任或曾担任单位领导或技术业务骨干的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有关资料;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协会秘书处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可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
(四)提出解决本单位、行业有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
(五)有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乳制品行业的行规行约;
(二)遵守本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决议;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六)在本协会交往中,诚实守信,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协会的
声誉和合法权益;
(七)按规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2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代表,一般应该是该单位的现职主要领导,如代表所任职务发生变动,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单位会员条件时,应由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推举新的现职主要领导接替,及时通知本协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员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注册和更名;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中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2。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乳品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理事长、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七条 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担任名誉理事长、顾问。
第二十八条 协会理事长或秘书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全面工作;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调离时,必须向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款、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可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协会章程修改后,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乳制品行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件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第六次会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关事件
回应网文
2020年7月10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布声明,对《深扒蒙牛、伊利6大罪状,媒体不敢说,那就我来说》的网文做出回应。在声明中,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表示,该文用“6大罪状”等极具冲击力的标题吸引眼球,恶意杜撰多家乳企“产品质量不达标”“往牛奶里添加化学物质”“降低检验标准”“压榨奶农”“欺诈消费者”等罪状,文章造谣企业摆布、左右国家标准的制定,严重损害、玷污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引发消费者对国产乳品质量和完全的怀疑和恐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协会认为该文罔顾事实,刻意杜撰,用心险恶。不仅对蒙牛乳业、伊利股份造成了不良影响和伤害,对中国乳业也是极大的伤害和抹黑。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要求作者公开承认错误并向伊利、蒙牛及中国乳制品行业道歉,以消除影响。
申请反补贴调查
202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代表中国乳制品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2024年8月7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欧盟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8月14日与欧盟政府进行了磋商。
根据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协会相关乳制品的合计产量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第1季度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中国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主张调查产品接受了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的补贴,欧盟相关乳制品产业(企业)可能受益的补贴项目共计20项。经初步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8月2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此次接受调查的相关乳制品具体包括鲜乳酪(包括乳清乳酪)及凝乳,经加工的乳酪,蓝纹乳酪和娄地青霉生产的带纹理的其他乳酪等。
本次调查通常应在2025年8月2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六个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称,调查机关会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
参考资料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简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2024-08-22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乳制品深加工专业委员会成立.中国食品报社融媒体-搜狐网.2024-08-22
关于召开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三十次年会 暨2024年中国(国际)乳业技术博览会的正式通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2024-08-22
中国乳制品工业的十年回顾与展望.人民网-新浪网.2024-08-22
中乳协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向革命老区捐赠逾百万产品.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2024-08-22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章程.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2024-08-22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否认蒙牛、伊利等企业左右国家标准|蒙牛_新浪财经_新浪网.新浪网.2020-07-11
欧盟发起反补贴调查 对我国电动汽车进出口影响几何.北京商报-今日头条.2024-08-22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央视新闻-今日头条.2024-08-22
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中国新闻网-今日头条.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