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金融
小企业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为小型企业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旨在促进这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使金融机构获得合理的利润。这类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保险、保证、财富管理、财务咨询、资产证券化等。
分类
小企业金融可分为三类: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扶持性小企业金融和社会救助性小企业金融。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按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扶持性小企业金融则由政府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合作提供,针对的是还款能力较弱的客户。社会救助性小企业金融则完全由政府部门、政策性金融机构或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援助,服务于社会贫困线以下的人群。
商业化边界
理论基础
小企业金融的商业化边界是为了明确商业性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范畴。金融服务并非无边界,而是存在一定的界限,只有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经济主体才适合接受金融服务。实践中,金融服务边界应进一步向上延伸至商业化边界,以便区分适合商业化开发的小企业客户和其他依赖政府或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的客户。
前提
小企业金融的商业化边界建立在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之上。这意味着小企业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发展能力,金融机构也有科学合理的利率风险定价能力,以确保收益覆盖全部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为了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需要采用大规模商业性开发的方式,通过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操作,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衡量标准
小企业金融的商业化边界的衡量标准是利率。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必须能够覆盖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平均不良成本,并留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小企业必须能够承受这种利率,否则金融机构的支持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商业化边界是动态的,受经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机构管理水平等因素影响。
商业性定义
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界定涉及三个方面:企业类型、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利率和金融服务类型。企业类型可根据资产规模、销售收入或员工人数等指标划分。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利率决定了哪些企业属于商业性小企业金融的目标客户。金融服务类型涵盖小企业所需的各种金融服务。
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对小企业金融给予了政策支持。2018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旨在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