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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戴

顶戴是清代用来区别官员品级的帽饰,有红宝石、珊瑚、青金石、水晶等宝石。这些顶戴也被称作“顶带”。对于帽顶的僭用,清朝有严格的禁令。

类别

清朝的礼帽,即顶戴,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分别用于夏季和冬季。凉帽呈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制成,外裹绫罗,上镶顶珠。暖帽则为圆形,有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通常为黑色,中间有红色绒线制成的帽纬,帽顶最高处有顶珠。官员的顶戴材质根据品级有所不同,一般官员(四品至九品)使用黄貂,高等官员(一品至三品)可以使用灰貂,皇室成员使用黑貂,而皇帝则专用紫貂。

顶戴简介

清代的官帽与历代有显著不同,军士、差役以上的军政人员都戴一种类似斗笠但较小的纬帽。这种帽子根据季节分为暖帽和凉帽两种,帽子上还会根据品级高低安装不同颜色、质料的“顶子”,并在帽后拖一束翎羽,分为花翎和蓝翎。

花翎与蓝翎

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通常赐予五品或以上的官员,翎上的“眼”(羽毛上的圆斑)数量不同,眼多者更为尊贵。蓝翎由鶡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等级较花翎为低,通常赐予六品或以下官员,或赏赐给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官帽顶子结构

官帽顶子由三层构成:上层为金属顶,中层为球形或尖形宝珠,下层为金属底座。顶子的区分通过所饰珠宝的数目和颜色来实现。

皇室顶戴

成年皇室顶戴

清朝成年皇室帽顶镶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东珠),以金为底,但珍珠数量有严格区别,即官衔愈高,珍珠数量愈多,但最多不超过12颗(皇帝例外)。即皇帝、皇太子、执政亲王、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皇子及皇孙等一律不许戴翎羽,因为是官员之物所以皇室不可使用,镇国公及辅国公可以戴翎羽。具体规定:

• 皇帝朝冠饰东珠22颗及纯白金珠5颗(无翎羽)

• 皇太子朝冠饰东珠12颗(无翎羽)

• 执政亲王朝冠饰东珠11颗(无翎羽)

• 亲王朝冠饰东珠10颗(无翎羽)

• 郡王朝冠饰东珠9颗(无翎羽)

• 贝勒朝冠饰东珠8颗(无翎羽)

• 贝子朝冠饰东珠7颗(无翎羽)

• 皇子(末授爵)朝冠饰东珠6颗(无翎羽)

• 皇孙(末授爵)朝冠饰东珠5颗(无翎羽)

• 镇国公朝冠饰东珠4颗及三眼花翎

• 辅国公朝冠饰东珠3颗及双眼花翎

未成年皇室顶戴

清朝未成年皇室帽顶镶嵌天然野生珍珠(主要是东珠),以银为底,但珍珠数量有严格区别,即官衔愈高,珍珠数量愈多,但最多不超过9颗及不戴翎羽(皇帝例外),具体规定:

• 皇帝朝冠饰东珠22颗及纯白金珠5颗(无翎羽)

• 皇太子朝冠饰东珠9颗(无翎羽)

• 亲王朝冠饰东珠8颗(无翎羽)

• 郡王朝冠饰东珠7颗(无翎羽)

• 贝勒朝冠饰东珠6颗(无翎羽)

• 贝子朝冠饰东珠5颗(无翎羽)

• 皇子(末授爵)朝冠饰东珠4颗(无翎羽)

• 皇孙(末授爵)朝冠饰东珠3颗(无翎羽)

• 镇国公朝冠饰东珠2颗(无翎羽)

• 辅国公朝冠饰东珠1颗(无翎羽)

官员顶戴

清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例如总督为从一品官,可戴头品顶戴。戴亦作带。顶戴指代表官阶的顶珠,不同的顶珠质料和颜色代表不同品级。

原制度(第一制度)

• 一品朝冠饰红宝石及单眼花翎

• 二品朝冠饰珊瑚及单眼花翎

• 三品朝冠饰蓝宝石及单眼花翎

• 四品朝冠饰青金石及单眼花翎

• 五品朝冠饰水晶及单眼花翎

• 六品朝冠饰砗磲及无眼蓝翎

• 七品朝冠饰素金及无眼蓝翎

• 八品朝冠饰阴纹缕花金及无眼蓝翎

• 九品朝冠饰阳纹镂花金及无眼蓝翎

• 无官品者朝冠饰及无眼蓝翎(无顶珠)

修定制度(第二制度)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六品或以上):

• 一品朝冠饰红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 二品朝冠饰红色不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 三品朝冠饰蓝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 四品朝冠饰蓝色不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 五品朝冠饰白色透明玻璃及单眼花翎

• 六品朝冠饰白色不透明玻璃及无眼蓝翎

• 七品朝冠饰素金及无眼蓝翎

• 八品朝冠饰阴纹缕花金及无眼蓝翎

• 九品朝冠饰阳纹镂花金及无眼蓝翎

• 无官品者朝冠饰无眼蓝翎(无顶珠)

御赐翎羽

皇帝赐给臣下三眼或双眼花翎是非常审慎的,顺治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富察·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7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

参考资料

顶戴 (頂戴)的意思.千篇国学.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