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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研究机构,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1960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年更名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机构简介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研究机构,是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为 1960 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9 年更名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全院现有12个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对外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社会研究所、文化研究所、民族研究所、法律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传媒与舆情研究所),2个科辅部门(《贵州社会科学》编辑部、图书信息中心),8个行政处室(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科研处、智库工作处、财务处、离退休干部处)。

机构设置

行政部门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作为院党委、院行政的办事机构和全院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公文起草、院级以上会议组织、外联接待、安全协调、文电办理、国家安全、机要保密、院重大决策部署督查督办、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政府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政务公开、合同管理、信访等工作。

人事处

人事处是院党委、院行政在组织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能部门。同时承担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贵州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具体职能如下:

1.负责院干部管理、考察、考核,提出干部培养、调整、使用意见。

2.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院岗位设置、工作人员聘任、调配、考核、奖惩、管理等工作。

3.负责院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院职工工资管理、福利、体检、抚恤、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出国(出境)审核报批、政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7.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工作。

8.负责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及本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9.负责院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其他社会保险工作。

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家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

3.指导所属支部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6.领导院工会、青工委、女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开展工作。

7.完成省直机关工委、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监察室

1.监督检查全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决策部署情况。

2.协助院党委推进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日常工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协助院党委、行政对本院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教育;做好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职工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问责,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上报相关部门。

5.承办本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研处

科研处系全院科研组织、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贵州省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贵州方面的日常办事机构,是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有:负责制定院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负责研究制定全院各项科研管理制度;负责科研成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中期管理、结项等工作;负责非课题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蓝皮书管理和著作出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科研全过程动态管理系统;负责院重点学科建设、学术带头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院属研究中心(基地、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贵州工作站、国情调研贵州基地的日常工作;负责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推荐、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后发赶超”论坛、甲秀智库论坛以及院主办或承办的其他各级各类学术活动;负责省部级社科评奖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完成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智库工作处

主要负责智库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社科成果收集、转化、推介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委托研究任务。

财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本院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依法规范财务行为,维护经济执行。

2、管理本院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科研业务经费,制定适合全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有关财务制度;

3、负责全院财务收支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负责实施并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完成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

5、负责对全院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安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财会档案的保管工作;

6、参与监督、管理本院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及社会保障缴费管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及上级机关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的工作部署,以抓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建立科学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服务管理体系。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重要情况和信息的沟通及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完成上级及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机构

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

城市经济研究所

农村发展研究所

工业经济研究所

对外经济研究所

历史研究所

民族研究所

区域经济研究所

城市经济研究所

农村发展研究所

工业经济研究所

对外经济研究所

历史研究所

民族研究所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贵州省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国内外学术发展动向,制定本院科研规划;申报科研项目,并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

三、组织和协调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送重要研究成果和重要信息,反映学术动态,提出研究的对策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科研实践和学术活动以及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培养社会科学人才。

五、制定本院学术交流规划,组织开展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活动。

六、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简介.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2-08-13

机构设置.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2-08-13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职能职责.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22-08-13